周大福铂金钻石吊坠:一道法律问题.. 请专家回答.. 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6:07:36
家住三楼的钟某一家出旅行,为了防盗,钟某在窗户和门上都安装了通电的防盗装置,该装置只能电伤人。
一日小偷潘某准备撬开钟某窗户入室盗窃的时候碰到防卫装置,受电击而摔落致死。
下面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

A、钟某对潘某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
B、钟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钟某对潘某的死亡结果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D、钟某对潘某的死亡结果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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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道问题颇感兴趣,请有关法律专家回答..
谢谢!!

实在看不过答案肯定是B 的说法,依据呢?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只能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钟某在窗户和门上都安装了通电的防盗装置如果电的不是小偷怎么办,维修工或别的人碰巧碰到怎么办,钟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想到在他的做法可能会造成电到人所以他调整了电流使其只能电伤,轻信能够避免死人这种危害社会的后果,最终发生了这种结果.是典型的过于自信的过失

怎么说都行~~

司法考试如同放屁~~

到实际案子上怎么说都行~

主要看你和法官熟不熟~

现在连判决书都让律师写了~

然后再递到厅长那里,看看行不行~

不行,来个“一条龙”,这种小P案子,行也行,不行也行~

我认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因为当事人应该预见到如果有人从窗户进屋的话可能会造成危害结果,但是他由于疏忽而没有预见,最后造成了防卫过当。本人也更加认为间接故意是有道理的,这样的装置对于任何的接近当事人家的人们构成了人身上的威胁,但是当时为了防盗而采取了放任的态度。我认为有构成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

一般可以认为正当防卫

我觉得选C。
钟某的做法虽然是为了防贼,且只能电伤人并不会造成人员的电死,但其应当预见到贼可能会因为被电到而摔死而没有预见到,所以我觉得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钟某主观上有过失.应该预见到该装置会对人,可能是小偷,造成伤害(不然装它干吗)而且实际上他也做出了安装防卫装置的行为.在客观上损害结果发生了(小偷死了)是因为他的防卫装置而死的.后果与行为上的联系已经构成.所以要承担法律责任.A错

B项正当防卫差的太远了...

C,D关键是判断属于哪类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钟某安装防卫装置时能预见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轻信能够避免,所以选D

个人愚见.
事实上本人更倾向于间接故意,但是没这个选项.理由是钟某对于损害结果是预见的,但是并不采取补救措施,放任其发生.

注意:该题一楼的朋友所说的司法考试真题,而是05三校AB卷全真模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