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交易网: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1 15:29:15
A公司与B公司洽谈H物的买卖。A公司的要约内容完善,形式合法,B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发来承诺,表示愿意购买H物,但承诺中有添加包装方面的条件。A公司收到B公司的承诺后,回电称“H物已售给他人,无货供应”。B公司以A公司对承诺未表示异议,双方合同关系已经成立,B公司将货物售与他人违约为理由,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A公司以B公司在答复中附有条件,构成反要约,合同尚未成立,进行抗辩。
请分析此案。
这是一个考试题。

承诺中有添加包装方面的条件,并不一定就说明合同的要约没有被更改,这取决于h货物的性质和改变包装条件对合同的影响。例如,如果h货物是瓷器,则b公司提出将纸箱改为木箱的承诺应当被视为是一个新的要约,就不能被视为对a公司要约的承诺了,这时候包装方面的条件实际是对要约的变更。

包装虽然是产品的一个要素但并非货物的本质,既然A,B双方已经确立买卖意向,则A公司需要负起交货的责任。B公司在答复中附带另外的包装条件而导致合同尚未成立不能作为A公司的抗辩理由。

十三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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