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妲己去衣胸:一个法律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07:50:00
我在院子了养了一条狼狗,很是凶悍,如果有天一个小偷在我不在家的时候进来偷东西,被狗咬伤或者咬死了,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要的话,要承担哪些,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无论小偷的伤势如何,只要小偷告你,你就要负责任,他偷你那是另种法律关系,你会感到奇怪吧?对,这就是我国的法律关系。我劝你还是不要养如此凶烈的狗。

看看上面的回答吧,有些可是法律专家啊。他们的答案都不一致,你会越看越糊涂的,这就是中国法律的怪圈,其中还有举小偷和警察的例子说明此事,但他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那就是警察不可能偷偷进入你家的,如果你有问题要暗中侦察你,警察也不会笨到连你家养了狗都不知道,就盲目进入的。而且此人还用了“生命劝平等”法律词汇,法院的法官就是听了此种词汇感到是大道理而判意偏移,就会出现小偷可以状告被偷者的戏剧性事例的发生……够你学的吧?

另一方面,中国至今没有关于私宅(领地)权益保护法律条,据说现在要出台的《物权保护法》也不涉及擅自侵入私宅(领地)的保护,这就给小偷或其他动机性犯罪人有了可钻的法律空子,也就是上面所说的你要证明进入你家的是小偷,或是其他有侵害动机的人,这就是不讲基本道理的法理,你的私宅(领地)任有他人侵入,你还不能对他怎么样,如果他在你的家里出什么伤害,比如他不小心磕破了鼻子,你还要为此负责,因为小偷脸上没有标记你不能证明他是小偷,他是在你这里受到伤害的,证明他是不是小偷不是警察的事而是你的事了,简直是岂有此理!

我国的法律有些是讲不清的,很多事情用法律处理很难处理地干净,你所提到的问题如果是在美国,那就什么责任都不要负。因为在美国很多洲执行的是任何人不经主人允许,私自进入他人私宅,主人可以警告或直接对已经进入的人实施强对措施,其中一个措施就是可以向侵入者开枪而不要负任何的责任……更不用说是忠实的看户狗把他给咬伤咬死了。但在中国不行,由于法律系统的不健全、法律的实施可操作性差和立法的严重滞后或立法对意愿的盲从,在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上存在很多的矛盾和空白,即使你是在自己家里受到外来侵扰,你也要小心翼翼,因为你会在防卫时不知不觉中触犯中国“后释式法律”的,即使你以前是法律专家从来没看到过此法律。

我国法律的掐段因果关系断案,是造成更复杂社会关系的一个国体因素,比如,一个小偷在被人发现追跑时由于自己慌张而坠楼死亡,此种现象本来是小偷犯罪的因果关系,但此案中竟有人提出“罪不该死”,而法律机构也因此感到似乎有道理,就要做一翻的探讨,本是简单的因果关系,搞的复杂化了。提出“罪不该死”此论的人是根本就没有考虑直接因果关系,实际上这并不是由于对小偷处罚处理的结果,而是犯罪人在直接犯罪时的意外结果。请问有何需要讨论解释的呢?
有的人打着人生命权高于一切的旗号,无视犯罪直接因果关系,故意炒作一些本已经定性的法律关系,实质是有害于社会的。
小偷逃跑不慎坠楼而死和被看户狗咬伤咬死,其直接重要因素不是被人追和被狗发现,而是他的动机性犯罪行为,难道我们要在家周边贴上“小偷,我家中有狗,不经允许不得入内,否则后果自负”或“小偷高楼盗窃当心坠楼,否则摔死该楼住户盖不负责”的敬告吗?

遏制动机性犯罪应是立法的根本,而不要造成小偷在受到法律制裁后还要状告被偷人,理由是:“他家的窗户没关好,纵容了我的犯罪,他也应负责”这样的怪圈……

但无论怎么样,还是要接受现在的中国法律环境的,所以我还是劝你:关好管好你家的狗!

祝你平安!!!

不承担责任,
不是小偷的人会敲门的,又怎么会偷偷进入人家呢?
家中院子里养狗就是为了看家护院的,
这是合法的私力救济行为,
免责的事由包括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要求在合理的限度内.家中养狗法律允许的,
所以不负责任,
但如果是在家中私安电网,电死了小偷.就要承担责任了,因为私安电网本身就是违法的,这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自力救济的范围了.

如果对方没有过错,你应当负有责任,在法理上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中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但是,这种特殊侵权行为有两种免责事由,一是受害人过错,二是第三人过错。

就是说,如果受害人自己挑逗你家的狗,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受害人自己负责,如果是第三人挑逗你家的狗,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举证责任是由饲养动物的你承担的,如果你能找到人证,证明是受害人或第三人导致的结果,你可以免责。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小偷进入你的院子是否有过错?我个人认为,也可以这么认为,正是因为小偷非法侵入你住宅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一般认为生命健康权大于财产权,如果你明知自己的狗可能会危害小偷的生命健康权,而放任这样行为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我个人认为你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我的结论是这是法理上的“与有过错”,双方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按各自过错责任的范围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当时你在场,可以制止狗咬重伤、咬死小偷却没有制止,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属于间接故意(放任)。

1、你知道狗很凶悍。
2、你放任狼狗袭击可能擅自进入的人。
从以上两点分析,你当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极特殊情况下)。
举个例子,比如公安人员因为侦察的需要误进了你们家被狗咬伤或咬死,那么你觉得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所以被咬者的身份不是关键,小偷与公安的生命权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他是小偷就低一等,小偷的身份只是表面,要看到问题的实质。

首先来说你有一定的法律责任.是你的狗咬死的人....
但是那人进你家的院子是非法的.所以性质有点变化..
可以减轻你所承担的责任..
但是你还是要负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把小偷咬死了,则可能涉嫌犯罪。因为,你明知你的狗很是凶悍,完全有可能把进来的人咬死,但你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人的生命和财物相比,很显然前者的价值要大于后者,尽管他是一个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