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麻吕pizza的apk下载: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2:21:50
某人在99年的时候借4000块钱给别人,现在要这个人还,可这人不仅不还钱还聘请律师状告此人,说他想不劳而货.当时写了借条,时隔七年之久是否还有效?如果真的打官司是否能赢?钱能否要回?

这要看这个借条是怎么写的,若是写的借款,又没有还款期限,那么就没有过诉讼时效,是可以起诉的,若有还款期限,这要看还款期限离现在是否超过两年,超过两年,是打不赢官司的;若是写的欠款,那么,肯定已过了诉讼时效,是打不赢官司的。

貌似借条的有效期是2年

看有没有写还期,如果写有还期且时间已经超过了还期后两年的,法院不支持;没有写还期的话可以随时要求他还钱,但是要给其必要的时间来准备(我想七年应该够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