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凉鞋公主鞋10岁:房屋所有权继承的遗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06:29:00
上周朋友的爷爷(外爷)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爷爷去世后其舅爷(其外婆的弟弟,另外婆先于爷爷去世9个月)拿出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其外婆在世时订立的,遗嘱中外婆享有的房产部分由其舅爷继承(只有外婆的签字)。朋友一家事前均不知晓公证遗嘱之事。不知这份遗嘱是否有效.若有效,其舅爷将享有房产的多少分额?望法律方面的达人给予指点。因舅爷为人做事太过龌龊,此处暂不详述,怎样才能保证我朋友一家的利益,也望达人指出解决办法,在此谢过各位!
另外,还想请教一下。这种是属于遗嘱继承还是遗赠呢?舅爷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是否不能作为遗嘱继承,只能作为遗赠呢?望达人指点!

公证的一般是有效的,除非其内容与程序不合法,是否合法你得提出相关的证据来,否则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
如果该公证文件是合法的,而朋友的外公的财产其实是属于他与外婆共有的话,那么舅爷有房子1/2的继承权。这种是外公比外婆晚死的情况。
如果是外公比外婆早死的情况的话,舅爷得到的份额就是房产的1/2加上1/2除以所有合法继承人的人数所应分到的数额。

如果其外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外婆应得的份额就是房产的1/2加上另外的一半除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个数,如果房产属于外公得个人财产外婆应得的份额就是房产总值除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个数,如果公正真实,应该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