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校招聘:房屋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04:23:04
我是浙江宁波的,我有一间安置房,但现在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爸爸的,我想改成我的名字,听说先要到公证处公证一下,然后就可以去改名了.但有的人说只要拿出400元公证费,去重做房产证就不需要付钱了,但还有的人说,没用的,重做房产证时还要付一大笔钱,象我这样要付7000元左右(房子的发票上是13万).
请高人指点.谢谢!比较急.
我的爸爸还健在,并且是未满两年的房子.

您所提问题属于办理房产赠与的问题
  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赠与房产必须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契税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解决问题的建议:直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合计:5000-6000元左右

继承是必须公证的,需要的证件有公证书,申请表(必须是房地局的格式),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房子的平面图,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以前买房的契税票
至于要交的费用,需要对房子进行评估,交纳评估价的2%(此金额不能低于200)
如果是房产转让的话,以你的情况只能做赠于,赠于的费用是由专业评估公司做出的评估价的3%契税,0.05%的印花税

我觉得你应该到当地政府去了解一下.我想不会是很麻烦的.因为那房必定是你家的吗?只是房屋的业主名称是你的父亲罢了.我觉得不会那么复杂的.只要你拿着户口本,与你父亲的,就可以了

我会帮助你

继承指的是在被继承人去逝的情况下!
像你的这种情况只能从过户办理手续!
需交纳2%契税!
按房子价款的2%交
要是从赠与走的话要交更多!

给你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