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集团:读书的利于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20:50:29
我是正方,也就是利的一方 快

读书至少还能让你知道上网求教,不读书的人能和你辩什么论啊!!

想说就说.

儒以文乱法

“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这是历史学家司马迁说的话。侠姑且不论,在中国,儒实在是一个虎头蛇尾的名词。在司马迁说话的年代,儒以及儒家已经成为了一个专有名词,一个专利产品,类似于××肾宝或者印度神油之类,“货卖帝王家”,一方面起到了保证帝王金枪不倒的特权,一方面赚取白花花的银子。

在司马迁之前的时代,或者再往前推,在灿烂的战国时代,儒还只是一种社会职业,类似于唱曲的卖瓜的做烧酒的。一个人,只要不属于奴隶阶层(这是历史局限性使然),又没有粗胳膊壮大腿可以舞刀弄剑去打仗,那么,买两斤腊肉拜一个老师,摇身一变变成儒生,出师之后,基本上能够找到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小则账房先生,中则门生食客,大则登堂拜相。

“儒以文乱法”,意思是说,儒生们总是依靠写文章,打乱各种法律法规。然而,那个时代的法律法规,大多是不成文法,用的都是故典,也就是老祖宗口耳相传留下来的东西,基本上和今天的传统文化、传统道德大致等同。所谓“乱法”,不过是打破了传统,不再把传统高高挂起顶礼膜拜烧香磕头,让传统走下神坛,吃民间的香喝民间的辣。在“儒以文乱法”的时代,由于没有传统的束缚,理论上来说,每一张嘴都是平等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平等的(当然,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毕竟有着谁的胳膊粗的实际问题存在)——千余年后,有唐宋八大家横空出世,提倡文章的改革,他们所尊崇的文章体例,就是先秦诸子之作,就是“儒以文乱法”,就是文章面前人人平等。

可惜的是,“儒以文乱法”的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只存在了三百年。从那以后的大部分时间,儒以及儒家转正,从而开始了专政。儒家专政的结果,使全国各地多了许多“文化保护单位”以及泥塑木雕的孔夫子像,层积了许多民族英雄、文化名人、孝子贞女;除此之外,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无限膨胀,一个个脑满肠肥大肚便便,横着走路,谁也碰不得(“破四旧”的时候除外。这属于另外一个话题,姑且不论)。并且,享受着传统文化的人,一代一代理直气壮地把这种文化强加到子孙头上,不仅确立了许多“中学生必读课外书”,而且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天天叫嚷传统文化正在衰弱,甚至宣称要在大学里设立“国学班”。这种做派,类似于死了爹娘老子。民间有句俗话,床头百日无孝子。所谓哭灵和守孝,不过是做给外人看的。毕竟,出丧的时候还有一笔礼金可收,岂能不秀得真切感人一些,让远来吊孝送礼的人值回票钱。

如此这般,造成的结果便是,传统文化比当代文化高出一头,《红楼梦》《三国演义》比如今所有的小说加起来都高出一头——以上所述的这些,单纯从文学价值来说,的确都挺高,但是,毕竟没有高到“一字不可易”的金刚不坏之身,没有高到和尚摸不得、阿Q也摸不得的千金处女之身。现在的某些专家学者乃至于热爱传统文化、传统文学的热心读者,一味地强调传统的贞洁摸不得碰不得,除了出于“敝帚自珍”的私心之外,还在于,他们都是没有活力的人——没有摸的念头和气力;或者是入了化境的人——言行举止,怎么变态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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