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918新集能源股吧:各位高手,这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8:00:04
我问一关于抚养方面的法律问题:法院判决父母双放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每月女方给女儿若干生活费,可自从判决生效后,女方也从来没付生活费,而男方家人现在也无暇无心起诉,那么过几年,在女儿18岁之前男方再想起诉可以吗?这当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谢谢指教!
sorry, 我补充一下.男方家人现在也无暇无心向女方索要女儿生活费.因为父母双方的离婚已经使两家人关系不好了,和解无从谈起.但是,(说白了)也不想便宜了女方.只是觉得以后得有个了断.现在就是说,生活费可以寻求法院强制执行,只要男方愿意向法院申请.但另外可以有惩罚性措施吗?因为女方自从女儿8个月后再没关心过,何谈给说话费?
----呵呵,那位”女儿”今年才18个月,这可能 吗.............
--不介意,我是男方的邻居,也是朋友.

女方必须承担抚养的义务,况且有法院判决,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要变更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数额,必须另行起诉。

既然上次的判决已经生效,就转为执行的问题了,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不必再去起诉了。

首先,我想冒昧的问一句你是这个案件中的女儿吧或者是女儿的朋友吧?别在意,我只是感觉~
我建议,因为这是一个家庭的问题,站在女儿的角度上,双方父母虽然离异,但是,他们仍然是你的父母,因为一点钱把关系闹僵不好,最好是和平解决,可以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能不起诉尽量不起诉,不要把自己放在一个不忠不孝的境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