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暖婚蜜爱txt百度云:我国在处理庭上争论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严格要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8:00:37
比如说要求不可以在庭上不可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还有不可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让证据说话等等,请高手解答的详细一些(我急切想知道!)希望可以有系统性的回答,谢谢!

按照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在庭审期间,任何人不能对其他诉讼参加人或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法院可以制止,并对行为人进行训诫、逐出法庭乃至拘留,构成伤害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轻微伤之下,移交公安机关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处理,轻伤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交由法院定罪量刑。
先入为主等等臆断性言论,若无证据支持,法官可以不予采信,若坚持发表这种言论,法官可以训诫。

如果按国外的系统来讲,应该首先就象楼主所说的,要先表现中立,就是说和当事双方没有存在任何的利益瓜葛,情感纠纷等等.然后在检查官方面和辩护律师方面都不可以存在常理以外的说话,自己的辩护前后必须连贯性,可信度高,适合大众推理(陪审).然后在服装上出庭时候也必须审慎,代表自己的主格,如是检查官身份和律师身份等等,因为这是对司法制度,庭上人员的尊重.
接着首轮回合是检察官先发言,先提出为何检控被告,及被告所犯何罪,接着就是证物提堂,证人发言等等;在轮到辩护律师发言的时候,一般有经验的律师他会首先预估对方可能的发言,这个时候应该也已经准备充分了,(这里通常的检察官的发言根据事实情况应该是很容易掌握的)他可以就空方的发言进行首轮回驳,可以根据他所知道的知识作出理性的回答,这理性也范围很广包括被告的童年所发生的情形对事发当时的影响都可以提出来,但是请注意,要配合证据,影象等等做到真实取信,否则法官就会当庭训斥检点.
接着就是回到检察官的发言了,他站在受害者的立场对律师发言作出反击,并且同告庭上这些观点并不构成脱罪的理由,并所犯的应受那一条的刑法或者刑罚,并且应对受害者作出什么样的补偿等等.
最后就是(通常上)辩护律师的最终告白,如果他认为被告站得住脚,还是会为被告做反击,如果不,这里通常是最后发言,比如提出种种迹象认为当事人必须被轻判或者是免判等.当然在特别的情况下还会进行下一回合辩论,基本上来讲也脱不出上述的攻防的了.这里要顺带一提`的是辩护律师如果够资格的话他通常是会备到第三回合的 功课的,这其中他会尽责的收集资料和证据,还要考虑到对手可能的攻击观点并且如何反驳,这里就可以显现出一个律师是否拥有博学多才的人了.并且在准备的过程中有图象为证的,自然可以比语言更加容易取信于人了,还有一点很重要,为了相辅相成,其言论反击上必须采取我们俗话叫-连环-的策略.
最后要说的是,本人所知也仅至于此,而且是一国外的为准,希望国内的高手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