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之强势崛起txt下载:一个关于法律\销售\版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16:17:04
本人有几个自己写的剧本,有些没有用过,有些借过给朋友玩,现在打算在一些网络销售网站上销售自己的剧本,但是有部分问题有点担心

1.在剧本出售之前,我只会把剧本的部分给对方看,同时,我也不希望买方买了我的剧本后,要求退货或者要我为已经卖出的剧本做出修改修改,我可否在在剧本卖出之前说明"剧本卖出本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货,不做出修改",并在双方不签定合约的情况下保证我自己的利益.

简单的说,我怎么用最简单方法让对方买了剧本,即使不满意也不能找我的麻烦?

2,同样,在不签定任何合约的情况下,我怎么样可以让对方不将我的剧本进行二次传播.

3,在剧本销售这方面,正规的手续是怎么样的?有什么要注意的?网络上怎么保证作品的版权?

4,如可以的话,请提出其他宝贵意见!!!

感谢各位对我的帮助,并留下50分给各位,敬请笑纳!

第一,建议首先对您的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方式有;
1、请多名不同身份、不同单位的证人在您的打印稿上签名证实是您创作并首先发表于某网站。最好办理公证。
2、可以对已发布在网站上的剧本信息申请作公证。
3、在某出版物上发表。各级别刊物甚至是学报、校报都好,有证明作用。
4、最好能将创作思路一并书写并通过上述方式证明。
作品经有效保护并固定下来,才可以对销售后的权利作更好的、有效的保护。

第二,买卖剧本前,建议先订立《剧本买卖意向书》,在意向书中约定看剧本的权利义务。
对方在购买前有权审定剧本的内容是否符合需要。作者有权保证自己的作品不受非法传播或复制、盗用等侵害。有意向书则可证明作者的著作权和意向购买者信息,避免观看后盗用。
在完整剧本讨论并达到购买者满意后,再签署正式合同才会有效防止不满意而要求退货或更改情况出现。
正式合同中应注明,购买者已完全审阅过剧本,并达到满意,同时将剧本作为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
仅提供部分作品的方式,极易造成双方争议。当然,著名作者的作品在供不应求情况下很少出现争议。如金镛与倪匡当年的报刊连载,随写随发。

第三,未经作者许可,不得传播是法定权利。作者无法采用强制手段约束对方,但发现对方有此类情形,可以依法主张权利。建议采用电子邮件签订意向书或合约的形式较为妥当。

第四,剧本销售尚无法律要求必须登记或备案,为避免出现问题,建议您参照上述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1 一旦卖出了,就说明他接受了你的商品,无权修改。
2 著作权是你的,他买去了剧本的使用权,就是说他可以拿去排剧,可以拍戏,但是无权销售、再传播。
3 这个手续我不是太了解。但如果你发现别人未经买你的剧本而使用,则属于侵权,你可以告他,让他承担诉讼费;买了你的剧本而再次拿去卖,亦属于侵权,你也可以告他,让他承担诉讼费。具体事谊可咨询专家。
4 想卖就卖吧,祝你卖年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