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消息报地址:请求大家解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3:05:42
大家好,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聘用制干部,前几天一直在本单位工作,去年单位给正式办了手续,可是上养老保险的时候工作人员让补交前几年做临时工时的费用,请问大家应该交吗?如果交的话单位部分应该让谁交?

应该交,因为养老保险本就有职工个人担负部分。
但是单位应缴纳的部分是不可以推给职工担负的。
滞纳金(利息)一般来说有责任方担负,你的情况是单位违规,而你自己也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个人认为应按各自的缴费比例分担。
PS:如果你以我的建议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和单位发生争议,并有意依法解决,那么请记得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时效为从获知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一旦超出时效范围则是为你放弃追究的权利。

一、按照合同,如果是3个月试用期---没有约定工作合同期的期限,你并没有过了试用期.
二、你应该如数拿到你的工资,车费报销如果单位不承认收到票据,最低可按你们单位出差规定的标准报销。
三、到你公司所在地区一级的劳动监察部门(设在劳动人事局内)先投诉,用人单位一见官,一般都能解决,如解决不了,向公司所在地区一级的劳动仲裁部门(设在劳动人事局内)申请仲裁。费用不太高。
三、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公司文件,任命书,往来传真,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