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中华鲟的做法:帮我一下好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06:03:22
我朋友和别人打架把人家打伤了,可是事情的起因不怪我朋友,因为被打的哪个人在饭店吃饭不给钱还骂老板,还要动手打人,于是我朋友把他打了,为什么我朋友还要负主要责任呢,似乎都是我朋友的不对,为什么?我朋友该怎么办啊

国家之所以供养警察、建立监狱,其目的就是垄断暴力。这就好比当年秦国收缴天下兵器铸成铜人。私人间唯一合法的暴力行为只有“正当防卫”。
这位朋友本应按照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报警——解决问题,但他恰恰违反了这一简单的规则,国家为了维护其对暴力的垄断地位,不得不对这位朋友实施一定的惩罚,从而形成对更多人的有效威慑。
法律的理论就是这样的。如果在这之前要这位朋友站在国家的角度立法,他无疑也会同意对滥用暴力者的惩罚,因为这是有利于国家整体利益的。然而事情真的发生在他自己身上时,他似乎就不那么乐意了。这好比抽彩,输掉了却不能抱怨这次抽彩是不公平的。
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就会记住了。
这位朋友的确是好心,而且极富正义感,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有一个良好的认错态度,如此才能避免吃更大的苦。顺便多学点法律知识,遇事别再那般冲动。要知道,好心有时也会办坏事。
原他今后能用正确的方式施展一身正气。

如果是轻伤以下那么一般是互负医药费,如果其中有一人构成轻伤以上,那么加害人涉嫌刑事犯罪。(正当防卫除外)

虽然事情由他而起,但是事实的结果是对方却是受到了身体伤害,事情的起因可以作为减轻责任的情节。如果对方只是皮外伤的话,赔偿点医药费就可以了。如果已经构成轻伤以上,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正如上述,起因可以作为减轻刑事处罚的情节考虑。

1、负责任是对他冲动的惩罚,毕竟是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
2、他的出发点是教育他人,但不能伤害别人。不是你朋友不对,而是他采取的方法不对。
3、当然这件事情也不用怕,由纠纷引起的人体损伤(轻伤害以下),公安机关一般调解处理。重伤的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