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床垫香港沙田地址:属于民法部门的法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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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民法部门的法律有下面的11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l988年4月2日发布施行) 法(办)发[1988]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2001年3月8日公布 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法释[2001]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2003年12月26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3]2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3月16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l5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19日公布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法释[199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 2004年10月25日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4]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4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16日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4]2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 2000年12月8日公布自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法释(2000]44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9号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l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12日公布自2002年lO月15日起施行)法释[2002]31号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886年9月9日于瑞士伯尔尼签订 1896年5月4目在巴黎补充完备 1908年11月13日在柏林修订 l914年3月20日在伯尔尼补充完备 1928年6月2日在罗马修订 l948年6月26日在布鲁塞尔修订 l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 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 l979年10月2日更改 199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声明根据附件第一条的规定,享有附件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权利)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 根据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 2001年6月22日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1]21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l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2002年l0月12日公布自2002年lO月16日起施行)法释[2002]32号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节录)
(1883年3月20日签订 1900年l2月14日在布鲁塞尔修订 l911年6月2日在华盛顿修订 1925年11月6日在海牙修订 l934年6月2日在伦敦修订 l958年10月31日在里斯本修订 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
2014年4月30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51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10章98条,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商标法顺利实施,需要根据商标法的修改内容对条例进行修订。这次修改,主要是根据商标法修改内容对相关制度予以补充、细化,并根据实践需要,将商标审查、审理和管理工作中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到条例中,进一步解决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代理等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
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2001年l2月25日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法释[2001]30号
  2001年修订:2001年4月2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修订1980年婚姻法,原婚姻法37条,修改后增加到51条,共修改了33处。修改后的婚姻法,加 大对重婚等行为的遏制力度,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遏制“包二奶”,禁止家庭暴力,确立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制度的规定,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2003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3]19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l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85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公布自1985年l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5年9月11日) 法(民)发[1985]22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1年l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

债法(包括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物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

  属于民法部门的法律有债法包括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物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民法与行政法虽各有特性,但也有共通之处。在行政法规范出现漏洞时,出于平等和正义的要求,适用民法规范既有可能,也有必要。但民法规范并非一律可以直接适用,而要根据有无行政的特殊需要来作出判断。
  民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一般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技术性规定等通常可以直接适用于行政法领域。其他民法规范虽然未必直接适用,但仍可能根据平等原则的要求,进行类推适用。无论是直接适用还是类推适用,均应以行政法规范存在漏洞为前提,并遵守合理的规则和界限,否则也会破坏民主与法治原则。
  在法治国家,行政机关、法院作为适用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具有从属性,负有适用的义务。然而,法律自身分门别类,民法、行政法各有其独特功能,在行政法领域出现规范漏洞时,法律适用者能否适用民法规范来填补,却不是一个法律适用义务所能简单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