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请教一宗60年前的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13:50:09
我外公小时候家里是富农,刚成立合作社的时候,大概1950年.合作社问我外公家借了2万块钱发展建设.现在借条在我妈妈手上,我看了,上面没写借期,只是大家都敲了章.确实是借据.但后来因为外公家条件不错,一直没去要过,现在合作社已经不存在了,请问钱还能要到么?谢谢大虾,如果确实能要到,现金感谢.在线等
补充,当时是1950年,新中国已经成立了,20000元是入股的,外公六给我的是股权证明,不属于借贷关系.那还一样么?

当时两万是旧币啊!换算现在的2元钱!当然了当时2元钱很值钱的!但不给你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啊!何况那么长时间了。所以。。算了吧!(如果是深圳南头信用社的就好了!那是深圳发展银行的前身!现在换成大概3000千股吧!)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估计解决不了!!

早过诉讼时效了,认命吧.

诉讼时效过了,法律已经不保障了。
不过如果对方肯给,法律也不禁止。至于问谁要,则要看合作社的权利义务继承单位是哪个。

哈哈,自认倒霉吧,都这么久了。

那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