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学什么好就业:请问这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5:24:38
我现在所供职的是一家化工原材料贸易公司,我进公司工作两个月,刚过试用期,公司要求签定一个协议,协议中有以下几点我抱怀疑态度,请问这几条是否合法
一、协议有效期两年(但没说合同期内离职会如何)
二、当月的业绩提成要下一个月才能发放
三、扣除每个月业绩提成的20%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如果合同上没有的,你就可以做。比如第一条。第二条也许不合法,但是也算合理。只是如果你离职的话,下个月能不能拿到业绩奖是个问题。第三条不合法,但合同是双方协商的,如果没有明显的违法并给另一方造成利益上的损失的话,是可以认可的。你主要是要考虑发生某些意外时,这些条款能否执行,是对你有利还是有害。比如第三条,如果你中间离职,这笔押金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因此对你不利的要补充,并详细阐述清楚。

二和三不合法
二\工资当月结算: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小时、日、周、月为周期支付工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应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但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
三\公司不能以任何借口收取员工押金

全同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有些不全法的要把它全法化,不然,你的全同是不全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不合理,再协商,最好与同批试用员工一起去。

太简单了!小心让公司钻空子!

第3条不好,你要是觉得接受不了,可以与公司协商。没有不合法的,合同签了就合法了。法律上应该没有要求,合同本就是双方在统一的情况下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