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学院成果展板:我是否可以追究他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6:57:48
今年年初我刚结婚,我和老婆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因我老婆工作原因需要上网,所以我为她配置了宽带和摄像头等网络工具。由于我是上三班制的所以不能时常在她身边,加上前段时间我们双方之间有点矛盾,所以很少沟通。最近发现她有些上网时神秘淅淅,就通过特殊软件偷看了她的 QQ聊天记录,发现她与一位网友交流频繁,其中语句有些露骨,并有相互爱慕之意。我知道这样做很不好,但我很爱我的老婆。所以后来通过双方家长质问,她也向我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今后愿意和那位网友进行了断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从家庭和感情等多方面考虑,所以我最终就原谅了她。但我很想知道我是否有权利去追究那位网友的责任(他明知我老婆已经结婚的状况下)?有什么途径去追究他?

这位朋友:
您说到的情况在实践中是常见的,也是困扰司法理念的问题之一,也就是说,在夫妻感情的问题上,一方通过网络虚拟的表露情感,甚至有的成了"网络夫妻",是否构成对现实配偶的不忠行为.普遍的观点是:法律尚没有对此作出禁止性的约束,至少在法律上尚无法追究.
从情理上讲,既然已经放弃了那份"虚拟情感",就珍惜彼此现在的拥有吧.祝福你们了!

从目前法律规定看,无法要求对方赔偿,就算对方在法庭上当面承认追求你太太,也无法要求赔偿.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找了也是自取其辱

只是聊天而已,还没有触犯法律,这只是道德问题

不能追究
还没有够成必要的条件。
给老婆一次机会吧,她会改的,多关心关心她,多和她说说话。

无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