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大枪重火器精通:资产评估时固定资产到底有没有规定的使用年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5:28:52
资产评估时固定资产到底有没有规定的使用年限,例如楼板房和砖混结构的房屋,和各种车辆的规定使用年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固定资产规定使用年限规定的要求,凡实体都是有使用年限和折旧率的。
依照企业税法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所以资产评估都会依照标准执行的,尤其对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有两大变化,一是预计净残值,二是折旧年限。它取消了老所得税法统一规定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5%预计净残值的规定,而是授权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但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我是注册资产评估师
  我来解释一下我们所的处理,一般都是通行的处理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按规定是有一个年限的区间
  比如房屋10-20年
  车辆一般是按行驶里程
  在确定房屋的使用年限时,参照会计处理的使用年限
  实际观察确认成新率。重新确认变现价值
  评估师的处理不是以历史成本为原则
  参照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
  不管会计帐务上的数值是多少,只是关注变现价值!
  在观察确认成新以后一般可确定还可以使用的年限
  若还可以使用的年限与会计帐务上还可以使用的年限
  不一致那么会计上要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也可不处理!
  对车辆来说只关注已行驶里程,还可能再行驶的里程
  关注二手车交易价格
  对此确认变现价值
  一些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
  a.委托单位提供的《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及有关技术资料;
  b.机械工业信息研究所出版的《2006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c.汽车联合销售中心编辑的《全国汽贸商情》;
  d.机电产品信息中心和国家统计局经济调查总队编辑的《机电产品价值评估指数目录》、XX省机械工业厅颁布的《JB/NO.15—90设备完好标准》;
  e.设备生产厂家及经营单位现行市价报价。
  a.根据企业填写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企业的有关帐册进行核对,并听取有关专业人员关于设备现场配置、使用等情况介绍。
  b.查阅设备台帐,了解历史情况及价值构成。
  c.在企业设备专业人员的协助下深入现场对设备进行逐台核查,逐台勘察,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情况,核查中发现申报表与实物不符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并在底稿中做好记录。
  d.进行评估计算。
  3.评估方法:
  在用的机器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报废设备以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在用设备评估值根据以下计算公式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资产的重置全价是根据资产占者在评估基准日自行购置、建造或形成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并达到正常生产状况、进入生产过程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1)、 重置全价估算公式:
  重置成本全价=自身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必要配套装置费。
  购置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现行市价,价格信息来源:
  A. 用具有权威性的部委编辑的《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价格信息》;
  B. 设备生产厂家询问成交价;
  C. 对无法查询的设备采用相同 或相似功能的设备价格代替;再不然就用指
  数调整法:首先确认设备帐面原值准确,再采用分类价格指数调整帐面原值。
  (2)、设备成新状况的确定:
  成新率的计算公式:综合成新率=(技术鉴定法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2
  A.利用技术鉴定法确定设备的成新率:
  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资产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在综合考虑资产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等基础上确定被评估资产的成新率。在估测设备成新率时主要观测分析以下指标:(1)设备的现时技术状态;(2)设备的实际已使用时间;(3)设备的正常负荷率;(4)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5)设备重大故障(事故)经历;(6)设备的维修保养状况;(7)设备大修、技改情况;(8)设备工作环境和条件;(9)设备外观和完整性等;该法主要用于大型关键设备的评估。
  B.年限法估测设备的成新率:
  根据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与其总使用年限的比率确定成新率,该方法是建立在机器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有形损耗随时间线性递增,即设备价值的降低与其损耗的大小成正比,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100%。
  (一)、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23号文转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5、其他相关法规、文件。
  (二)、经济行为文件:
  1、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
  2、资产占有方填列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三)、取价标准:
  在用、待用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标准,待出售、待处理、残损、报废资产采用现行市价标准或变现价格标准。

固定资产有规定使用年限,评估时会看固定资产的已使用年限。
评估价值=原值-已使用价值

有经济耐用年限的。。。评估都用经济使用年年限的。。。。不同行业的设备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是不同的。。基本都是在作价时去找相关资料的,设备和房屋国家没强制的规定,基本靠评估师经验收集资料的。。。。。。。汽车国家有强制报废标准的,有年限和里程数限制。

没有规定的,是评估师估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