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科幻画六年级:房买房子要缴那些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22:22:38
契税是怎么回事?

买房子该缴多少税?看看下面的例子

王先生有一套翠微地区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公房欲出售,市场价为7000元/平方米,即房屋成交价为56万元。产权证下发日期为2003年7月8日。王先生的房子是普通住宅(即:①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②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③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并且属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那么王先生交易这套房子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此房屋要缴纳的营业税为:560000×5%=28000元
■个人所得税:公房所征个人所得税为(销售额-4000×建筑面积-合理费用)×20%。此房屋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60000-4000×80)×20%=48000元
注:合理费用主要是指购买房屋时所缴纳的各项税费,一般指契税和印花税。公房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合理费用一般很难计算,此处所作计算对其忽略不记。
■印花税:房款总额(成交价)的0.5‰ 此房屋要缴纳的印花税为:560000×0.5‰=280元
■优补成费用:即优惠价补齐成本价,特针对公房而言,为1560元×建筑面积×6% 此房屋要缴纳的优补成费为:1560×80×6%=7488元
■委托中介收费:
■中介费:成交价×1.5%
■房屋要缴纳的中介费为:560000×1.5%=8400元
■居间担保过户费:1500元总计:9900元
■卖方共需缴纳的费用为:28000+48000+280+7488+8400+1500=93668元
由此看出,对于二手公房卖方来说,成本有所增加。王先生在新政后比之前增加了营业税(新政前,购买一年以上的房屋出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前是自行缴纳)两项费用,即28000+48000=76000元。

符合普通住宅标准

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亚运村一套135平方米的三居室商品房,市场价为6000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81万元。业主两年前购买价格为5200元/平方米,原购房总价为70.2万元。按照现在国家出台的政策标准,其业主应缴税费如下: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售房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当初业主购房时所产生的税费,即:契税+印花税)}×20%;契税:702000×1.5%=10530元;印花税:702000×0.5‰=351元;合理费用:契税+印花税=10881元;个人所得税:(810000-702000-10881)×20%=19423.8元
■印花税=售房价×0.5‰ ;印花税:810000×0.5‰=405元;综合合计:19828.8元
该例中,如果不足2年转手交易,应该缴纳的费用为:
■营业税=售房价×5%;营业税:810000×5%=40500元
■印花税=售房价×0.5‰ ;印花税:810000×0.5‰=405元
■个人所得税:{售房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当初业主购房时所产生的税费,即:契税+印花税)}×20%;契税:702000×1.5%=10530元;印花税:702000×0.5‰=351元;合理费用:契税+印花税=10881元;个人所得税:(810000-702000-10881)×20%=19423.8元;综合合计:60328.8元

不符合普通住宅标准

团结湖一套145平方米的三居室商品房,以6500元/平方米的市场价格出售此套房屋,房屋总价为94.25万元,业主两年前购买价格为5800元/平方米,原售房价为84.1万元。按照现在国家出台的政策标准,其业主应缴税费如下: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
■营业税=售房价×5%;营业税:942500×5%=47125元
■印花税=售房价×0.5‰;印花税:942500×0.5‰=471.25元
■个人所得税={售房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当初业主购房时所产生的税费,即:契税+印花税)}×20%;契税:841000×1.5%=12615元;印花税:841000×0.5‰=420.5元;合理费用:契税+印花税=13035.5元;个人所得税:(942500-841000-13035.5)×20%=17692.9元;综合合计:65289.15元;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
■营业税=(售房价-原购房价)×5%;营业税:(942500-841000)×5%=5075元
■印花税=售房价×0.5‰;印花税:942500×0.5‰=471.25元
■个人所得税={售房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当初业主购房时所产生的税费,即:契税+印花税)}×20%;契税:841000×1.5%=12615元;印花税:841000×0.5‰=420.5元;合理费用:契税+印花税=13035.5元;个人所得税:(942500-841000-13035.5)×20%=17692.9元;综合合计:2323915元
买方在新政后要缴的税增加了,而卖方所缴纳的费用没有什么变化。仍以王先生的房子为例,如果李先生买了这套房子,他需要缴纳的税为:
■契税:按照新规定,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此房屋要缴纳的契税为:560000×1.5%=8400元
■印花税:为放款总额(成交价)的万分之五。
此房屋要缴纳的印花税为:560000×0.5‰=280元
■土地出让金:1560×建筑面积×1%
此房屋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为:1560×80×1%=1248元
总计:8400+280+1248=9928元

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

一、营业税

个人销售房屋适用营业税税目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自2005年6月1日起,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3、实际成交价格在同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含1.44倍)

二、个人所得税

1、计税依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税率:个人转让房产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税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三、土地增值税

1、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对纳税人转让旧房未进行评估的,根据苏地税发(1999)087号文规定: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可按转让收入的50%至80%作为扣除项目计征土地增值税(我省执行80%),即按6%的附征率征收。

2、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百分之五十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一百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四十;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一百、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百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五十;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百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六十。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4、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宅、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以合同所载金额依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

五、城建税

1、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六、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3%

七、地方教育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征收。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分局

2005年6月1日

政策解读

个人转让房产征收20%所得税

其实20%的个人所得税在6月1日新政出台前,就需要征收,只是原来个人房屋买卖交易大多没有开发票,所以这部分税收实际上国家很少征到。6月1日后,由于开始对房屋买卖征收营业税并将房屋销售发票作为免税或者减税的要件之一,房屋交易将面临补开发票等问题,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也浮出水面。

根据规定,个人转让房产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市民以90万价格购进的房屋,转让时卖了120万,扣除90万财产原值和利息、中介费等合理费用(暂算1万),那么该市民将缴纳(120—90—1 )×20%=5.8(万)的个人所得税。

两种情况免征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有几种免征或者减征情况。根据该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证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妇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解释,对照这两种情况,其实很多卖房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转让暂免土地增值税

政策规定土地增值税按6%的附征率征收。如果市民转让的是普通住宅,现阶段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城建税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从规定里可以看出,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与前面几个税种计税依据不同,这三个税种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南京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士解释,实际上目前的房屋销售都没有增值税、消费税等,也就是说这三个税种依据的只有营业税。三个税种加起来为11%,乘以5%的营业税,实际上便是人们所说的5.55%的营业税。即人们所说的5.55%的营业税包含了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三个税收。

炒房成本再次增加

由于明确要求个人售房也要到地税部门开具发票,而由此带来的便是要缴不少税。根据新政,两年内转让房屋的,如果不符合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转手房屋将被征收5.55%的营业税和卖出、买进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房虫甲将手中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屋以110万转手出让,如果既符合营业税征收要求,又符合个人所得税征收要求,那么房虫甲将为该房子缴纳100×5.55%=5.55(万)的营业税和(110-100)×20%=2(万)的个人所得税。该房屋总缴纳税收为7.55万,有关人士认为房虫炒房的成本将明显增加,炒房者接近无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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