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 制造商:请问acco12512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1 14:43:46
在进入商场的产生的费用中,对方给我司开了进场费\促销费\返利,以上费用根据<所得税办法及实施实则>哪项可以入账?谢谢

厂商进入商场,商场向厂商收取一定的“商品陈列费”是一个有相当代表性的问题。

对此国税函[2000]550号明确答复;商场“应一些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要求在商场内为其提供场地、服装和灯箱等进行商品的展示、广告宣传等各种促销活动以及制作条码等服务,而收取相应的场地和服务费用(促销费、展示费和条码费),不属于国税发[1997]167号第二条所称“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收取的各种形式的返利资金”,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你说的三种情况,进场费和促销费属于国税函[2000]550号所规定的项目。而返利正是国税发[1997]167号所规定的内容。

前两项可以列支,而返利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的销售折让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