堀博昭 天使:劳动法关于培训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14:42:02
我们公司的合同上有这么一条:如果在职期间参加了公司的培训,那么如果不是服务满5年,那么就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可我们的合同都是签一年的,他有这么一条的话,那不是强迫我们要签5年的合同?这样的合同,这样的规定合不合法?

还有就是他合同上说的是每月按时发工资,但是执行的时候就是扣了1个月的工资再说,到第二个月才发给工资,这应该是不合法的,而且每个都是要迟20天才给发工资!

如果要去告他欺骗、拖欠工资该需要些什么手续?

双方合意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签定之前应了解清楚相关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必须先提请劳动仲裁,未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路很漫长~~~~~~~~~~ 谁叫咱是弱势群体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