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知识:请教大家一个刑事责任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12:16:52
在刑法中有关于犯了罪但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那么这是对于哪些情况适用呢?谢谢!

我先把相关条文给你COPY过来,你应该可以看得懂。如果不懂我再给你解释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还有:
1、正当防卫:合理程度内。对于抢劫、杀人、强奸或者其他严重犯罪,防卫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一般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2、未成年犯罪: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致死的,抢劫,放火,投毒,爆炸,贩卖毒品等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而16周岁以上的应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3、对于老年人,聋哑(同时具备)人犯罪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4、精神病(间歇性的正常期间外)或其他不具有刑事行为能力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