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画室价格:懂法律的朋友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08:46:58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本人是一个外来工,因被公司以末位淘汰的形式解雇本人又不给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向您求助。以

下是本人的工作信息:

本人于2004年6月21日,经人才交流招聘会入职一家公司任职司机,当时公司工商注册还末完成

,该公司以此为由未和本人签劳动合同,一直到06年3月21日解雇本人时,都没有签。当时口头约定

待遇试用期(前三个月)1500元/月(包食宿)+100元电话补助;试用期后1900元/月(无加班工资

、无奖金)+100元电话补助。工作时间为每天8时至20点整(中间有午餐、晚餐共计2小时用餐休息

);星期六日还要上班。该公司属港资独资企业,以生产加工为主,生产较为紧张。本人的平均日

工作量在10多个小时,而且因工种原因,无任何考勤记录(因部份员有加班工资,当时制定了一份

每周正班工作58的文件,本人保留了复印件)。于05年11月后,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逐步安插

自己的亲戚后,于06年3月21日口头通知本人,因公司人员富余,经末位考核淘汰本人的借口,解雇

本人。让本人于3月25日,办理相关手续走人。当时本人咨询公司法人,按照劳动法本人应得的经济

补偿金以及年终奖(员工工作满一年都有一个月工资的奖金)如何处理。答复是:公司是一个新的

公司,相关制度未能完善,暂无补偿,年终奖是公司的奖励,可给也可不给,不属劳动法范围。办

完辞退手续之后。本人于4月13日才能结算工资,公司没给经济裣和年终奖。
现本人是否能够通过劳动仲裁,讨回经济补偿金?
另以下问题劳动仲裁是否支持:
1 以上的工作超出正常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否可以作为加班费讨回。
2 在以上工作期间,该公司一直均未为本人参加、缴纳任何的保险,能否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3 年终奖,是否可以一并申请。
4 本人还有哪些利益(或赔、补偿项目)可以一并追讨的。

期待您的答复!
此致
敬礼

咨询人:陈学明
邮箱hijk8375928@163.com
电话13016006685

2006年4月14日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查找我国的劳动法
不过~你有没有签定合同?

没有签合同 ,什么也说不清楚,基本上是没办法追究!你们之间的雇佣关系没有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