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心理辅导记录表:对于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有哪些时间上的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12:20:28
我有一个亲戚被判处死缓好几年了,现在正服刑。对于他的案件律师已于很早以前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当时高法给了律师一个查询卡。上面注明七个月以后联系。后来听说法院对于申诉案件的受理到有结果有一个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的时效限制。但法院的人说递交了材料并不等于受理。对于递交材料到受理没有明文规定时间限制。法院每年要收到几千个申诉材料,如果没有时间规定,那岂不是法院说什么时候受理就什么时间受理。也可以无期限的拖下去。换句话说就是找关系就可以快点,不找关系就永远受理不了了? 这岂不是滋长腐败了?我觉得不应该是这样。不知谁明白这个时间问题,帮我找找相关资料。拜托拜托。
"是否受理申诉绝对是法院自己决定的,这是主观上的;客观上要看你提交的申诉材料是否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足以推翻或影响原来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你提交的材料不足,就不会受理."
没错,但从程序上说“如果法院认为你提交的材料不足,就不会受理”的话应该给当事人一个文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有了这个证明,才能进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的条件,无论怎样,从递交材料到拿到结果 应该有个时间限制吧

是否受理申诉绝对是法院自己决定的,这是主观上的;客观上要看你提交的申诉材料是否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足以推翻或影响原来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你提交的材料不足,就不会受理.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定。但是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在解释地302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所提出的问题,可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找到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定。但是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在解释地302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是否受理申诉绝对是法院自己决定的,这是主观上的;客观上要看你提交的申诉材料是否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足以推翻或影响原来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你提交的材料不足,就不会受理

所提出的问题,可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找到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是否受理申诉绝对是法院自己决定的,这是主观上的;客观上要看你提交的申诉材料是否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足以推翻或影响原来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你提交的材料不足,就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