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町物语手机中文版:财政与金融分析题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3:34:43
储亚平委员呼吁制定《财产申报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不能流入个人“腰包”
“十年前颁布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规定对惩治腐败起过一定作用,但是目前已经出现新问题:部分官员、国企老总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贱卖国有资产,将国家财产流入个人腰包,已经成为反腐败的新课题。”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储亚平在说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时建议:“尽早制定《财产申报法》,防止部分官员将国有资产变成个人的巨额财产!”
■2003年央企核销损失共计4000亿元
储亚平委员先给记者摆出了一组数据:2004年国资委对181家国企调查发现,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10%,40家企业的总资产损失超过20%;央企去年共申报核销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1000亿元损失,央企核销损失共计4000亿元……
“一方面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官员、国企老总的收入却迅速膨胀。”储亚平拿出做的简报,安徽省宣判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罪犯———国企老总尹西才的照片非常醒目。“作为安徽金蟾集团的董事长,尹西才被查出2400多万元人民币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2400万人民币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已经接近该药业公司一半的总注册资本,超过两倍的2003年总利润!”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严重应判无期
更令储亚平委员感到遗憾的是,这样一个巨贪在判刑时,2400多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无论数额多么巨大,情节多么严重,最高只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参加本次政协会议的民盟河南省委副主委、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储亚平委员建议根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数额多少设置不同的量刑幅度。
储亚平委员认为,我国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只规定了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量刑幅度,“此规定远远不能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储委员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所以屡屡发生且数额特别巨大,并非财产真的来源不明,而是行为人想借本罪逃脱更为严厉的处罚,“从现行刑法的规定来看,本罪与贪污贿赂等同类犯罪相比,法定刑差别巨大,显失公平”。
储委员进一步解释:如贪污罪、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均为死刑,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才为5年有期徒刑。此立法缺陷直接导致贪污贿赂分子局部交代犯罪事实。因此,他建议应根据巨额财产数额量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如100万元以上,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问题:你认为应该如何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