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股票行情分析:难!急!钱(经济补偿金的差额)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6:17:10
我与公司在2月15日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我是98年进公司的,一直签有劳动合同,至今年已有九年了。当时公司发给我的经济补偿金是5000余元。之后我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我应该拿的补偿金远不止这些,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来算,我该拿相当于九个月的工资补偿金。第四十条又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我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是1380元,1380 X 9=12420元,差额是12420-5000=7420元。
我想问一:目前我已与公司办理了解除合同手续,那我的补偿金差额能要回来吗?
二、如果公司不给,我可以起诉公司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三、时效有多久?
还望各路高人指点迷津!多谢啦!

可以要求补足,不给补的话,就去申诉劳动仲裁.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公司.从知道钱少之日两个月内申诉.过期麻烦.

发生争议起时效2个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需要证明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9年,比如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你手中应该有一份。

其次证明你的离职是公司原因,不是你个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