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草书名家有哪些:穆斯林的饮食习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22:30:16
请问穆斯林的饮食有什么禁忌?可以与非穆斯林共同进餐么?我们学校的回民餐厅有卖虾仁和蟹棒和羊杂汤的,这些都不违反禁忌么?

一、哪些水产品穆斯林可以吃?

  根据《古兰经》真主的启示:“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5:96) 有弟子向先知穆圣请教是否可以食用水中的鱼类和动物,他回答说:“如果水是干净的(可以用作净身礼拜),那么,水中的鱼类也应当是合法的食物。” 《古兰经》的启示和圣训都没有对水族食物提出特别的禁忌,我们深信真主没有遗忘任何事务,那么,大多数的学者们都理解为真主对人类的宽容和仁慈,可以合法地食用净水中自然生长或人工饲养的鱼类和动物。 这个净水包括海洋、河流、湖泊和水塘,穆斯林可以选食其中的水族食物,包括有壳的生物,如虾、蟹、海螺和贝类。 这是许多古代大伊玛目留下的教法规定,如马立克和沙斐仪,而且观点十分肯定,只有泥鳅除外。 伊玛目阿布‧哈尼尼和他的弟子们对水族食物规定比其它法学伊玛目严格,他们坚持只许可食用形状像鱼类的水中动物,贝壳类不应食用,例如虾、蟹、甲鱼和贝类。世界各地穆斯林饮食禁忌不完全相同,其中有许多是当地的民族风俗和习惯。 伊斯兰的经典只对有限的饮食规定为亥俩目,而对于没有限制的饮食,习惯不吃不算有罪。 假如一个孤岛渔村的穆斯林历来以鱼为蛋白质主要来源,传统习惯不吃羊肉,他们有权选择合法的饮食,不吃羊肉不为有罪。 伊斯兰传遍全世界,包容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种族和民族,在统一基本原则下,对当地风俗习惯也表示宽容,有许多居住内地的穆斯林从来不吃螃蟹和蛤贝,伊斯兰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但那里的穆斯林享有他们的选择自由。 假如看见有穆斯林吃螃蟹,不要说那是亥俩目,因为伊斯兰教法没有这个禁令,如果说“螃蟹横着走路,代表行为不端正”,那是你们本民族的地方风俗,彼此应当尊重。

  二、非穆斯林制作的食品是否许可食用?

  伊斯兰没有规定食品的制作人,或厨司,必须是穆斯林,例如印度教或佛教信徒的素食餐厅,如果一切食品原料和调料都是纯素,穆斯林可以食用。 根据这个原则,穆斯林开设的清真餐馆,也可以雇佣非穆斯林厨工,只须提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懂得清真食品的原则,学会对穆斯林尊重,他们不必归信伊斯兰,允许为穆斯林顾客服务。如果受到非穆斯林朋友的邀请赴宴,无法拒绝,实在万不得已,但须向你的朋友声明你是穆斯林,有些饮食习惯忌讳,受到朋友的尊重,避免提供非清真的饮食,就可以到朋友家参加宴席。 如果朋友家招待各种客人都有,饭桌上有非清真的饮食,只须提醒注意,避免取用那些食物,穆斯林也可以与大家共桌同餐。 如果在餐桌上,向非穆斯林宣传伊斯兰的饮食原则的穆斯林的饮食道德,这就是宣教的机会,至少可以帮助非穆斯林朋友了解伊斯兰,消除分歧和误解。 在非清真的餐馆或非穆斯林家宴上,穆斯林的客人可以要求杯盘碗盏用清水洗干净,就可以使用,因为“以水为净”,与不非清真的食品没有沾染和混合。在先知穆圣时代,许多弟子归信伊斯兰成为穆斯林,而他们的亲属多半没有归信,仍旧是非穆斯林。 他们回到老家,访问非穆斯林的父母和亲友,先知穆圣许可弟子们同非穆斯林亲属共进饮食,吃饭时,只须挑选可以合法食用的饭菜。在以上各种情况中,严格说都是非正常状态,由于种种原因而表示通融、宽容和仁慈,或者因为屈服于强暴的压力或危及生命的饥饿。 因此,第一,这样的生活方式不能是长久的性质,日常生活尽量避免这类场合;第二、如果餐馆侍应生或者待客主人唱的菜名是“净素”或者“原料是清真”,但是在你的心中产生了疑虑,性质便成亥俩目,仍旧不可食。 圣门弟子诺曼·巴什尔传述说:“我曾经听到过真主的使者说:‘合法的东西是很明确的,不合法亥俩目的东西,也是很明确;那么,在这二者之间,就是存有疑虑的东西,人们不敢肯定。 谁对存有疑虑的东西加以避免,他是对自己信仰和荣誉的自重和自尊。 如果对犹豫不决的事务稀里胡涂不讲究,他便是落入了亥俩目的行为。 譬如一名牧童围绕着一片禁牧区放牧,他的牲口进入了禁区(他尽管装做看不见,也是在犯错误)。 ’”(《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

  三、穆斯林是否可以参加制作非清真的饮食?

  最简单的回答是,不可以,理由是根据伊斯兰的基本原则:帮助邪恶的行为必将导致邪恶;协助亥俩目的行为必将导致亥俩目。 根据伊斯兰的原则,凡是穆斯林禁止的行为,不仅不应当去做,也不能帮助别人去实行,效果也是亥俩目,例如在酒吧间或猪肉铺工作。真主给每一个人都提供了多种的生存方式选择,与其接受挣钱多而从事不正当的工作,不如少挣钱而从事问心无愧的道德高尚的工作,工作的性质比挣钱多少更为重要。 《古兰经》说:“谁敬畏真主,他将使谁胜利。”(65:4) 一个人被逼无奈处于绝境的情况是极少的,例如暴风骤雨似的政治运动必是暂时的现象,为了生存,可以例外,但绝大多数求职的年青人都面临许多种出路和选择,没有必要舍弃信仰原则,而从事内心怨恨而且厌恶的工作。 年青人要实现自己的价值,维护信仰文化和追求理想的目标,就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置,即便是家庭中急需用钱,应当祈求真主相助设法寻找更好的出路,也不能火中取栗饮鸩止渴,例如贩毒或卖淫。 不正当的收入得不到真主的喜悦和恩赐,那样的收入将把罪孽和诅咒带入你的家庭和命运,得不偿失,例如一经失足千古恨,终生遗憾,永远无法摆脱负罪感。 每个人都应当在世界上从事某种营生和事业,勤奋劳动,诚实服务,遵循正道原则,这样的收获都包涵着真主的恩惠,使你生活在吉祥和愉快之中。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以坚强的意志追求一个崇高的目标,走在正道上,必然获得真主的喜悦和护佑,敬畏真主的人必得胜利。

  四、药物中含有亥俩目的成份是否可用?

  原则上是不可用,理由是,药物同食物一样,可以做多种选择,走在合法的道路上,最为稳妥。 先知穆圣说:“真主的仆人们啊! 你们得病的时候,应当寻找治疗,因为真主下降给你们某种疾病时,也恩赐了这种疾病的治疗途径。” 在另一处圣训中,先知穆圣说:“真主恩赐你们治疗疾病的途径,难道会要你们做亥俩目的事吗?”《布哈里圣训集》 这两条圣训互相没有矛盾,问题只在于患者和医生寻求治疗方法的意念和决心,这如同穆斯林对清真饮食的选择是同样的意义。 假如医生开的药方上写着:猪肝半个、鸡血一盅、白酒二两。 这样的情况发生,是否应当同医生协商,考虑选用有类似治疗效果的其它药味,而不用这些东西,并且说明你是穆斯林?

  有一次,一位弟子来向先知穆圣请教:有一名穆斯林,必须喝蜜枣酒浑身就舒服,如果不喝,就有病。 他是否允许以酒当作药物治疗他的疾病? 穆圣回答说:“蜜枣酒对他不是药(他饮酒不是治疗),他贪酒,才是病。” 伊斯兰法学家们根据圣训的论断,任何合法的食物,例如动物身上的不同部位,都能用作药物,但亥俩目饮食不应当作药物使用,如用酒或猪肉的配料。 当代伊斯兰大学者尤素夫‧盖拉达维博士在他的《伊斯兰合法与不合法事务》这部著作中,也阐明了同样的观点。

  但是,有些法学家认为,伊斯兰的法规准许灵活运用,对于禁止的亥俩目事务也不是绝对地一律不可以,例如吃猪肉或其它禁忌食物,在《古兰经》中有明文指示:“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份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 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173) 那么,法学家们主张治病救人,挽救生命是第一需要,对药用的亥俩目食物提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生命危急,此药最有效,非此不可;第二,在当地没有完全清真的替代品;第三、处方的医生是穆斯林,他本人有信仰,敬畏真主。

穆斯林的饮食习惯,给人们印象最深的当是禁食猪肉。其实,他们在饮食上还有其他很多讲究。

在饮食方面,伊斯兰教总的原则是提倡以“清净的为相宜,污浊的受禁止”。其具体规定,在历史上前后也有变化,例如,禁酒一项,在伊斯兰教兴起初期,认为饮酒尚有一定好地处,鼓励人们用椰枣和葡萄酿制醇酒,并把它视为;“安拉的恩惠”。后来,因饮酒妨碍了宗教活动,影响了穆斯林内部的团结,甚至因饮酒而影响了抗敌,最后,《古兰经》才把酒列为禁品。所以,虔诚的穆斯林是不喝酒、不沾酒也不卖酒的。据此,我们在宴请穆斯林宾客时,务必注意不要摆上带酒的饮料,也不要以敬酒的礼仪招待穆斯林。

《古兰经》对饮食方面的禁忌规定是:穆斯林禁止食用自死之物及血液、猪肉以及未诵安拉之名而宰的牛、羊、驼、鸡、鸭、飞禽等。还有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角牴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等,也在禁食之内。此外,还禁食驴、骡、马、狗肉和虎、狼、豹、鹰、蛇等凶猛的禽兽,以及其它吃肉食的禽兽等的肉类。

这里说的自死之物,是指没有经过阿訇诵经宰杀的牛,羊和自死的一切动物。认为这些都是“不洁之物”。

穆斯林特别喜爱饮茶,这主要是因为穆斯林喜吃牛羊肉、喝茶可以帮助消化、健胃强身。在西北地区的回族穆斯林,习惯喝盖碗茶。盖碗,是一种有盖的小瓷碗,下面还有个瓷托盘,盖碗茶的配料很讲究,有五香茶、八宝茶、十二味茶等。、就是除了茶叶以外,还放入各种配料,如白冰糖、红枣、核桃仁、杏子、桂圆肉、芝麻、葡萄干等。泡茶时,用滚开翻花的水泡三分钟后饮用,味浓茶香,清心宜人。喝盖碗茶还有一定的规矩,喝茶时不要掀掉盖子,也不要吃漂在茶上面的茶叶等。而是用碗益轻轻在茶水面上“刮”几下。然后把盖子倾斜地盖在碗上,慢慢地喝。他们把盖碗茶作为待客的佳品。过节日、办喜事、平时家里来客等,都要用盖碗茶来招待。节日里走亲访友,穆斯林们把茶叶和其他配料如糖、干果等,作为礼物送人,这叫“茶礼”,男女青年订婚时也送茶礼,称为送“定茶”。

由于生活环境、宗教派别和民族习惯等原因,穆斯林在饮食方面的习惯也有不同。有的因生活在内陆地区,对海里的食物,认为不像鱼的就不吃,包括没有鳞的食物;生活在海边的穆斯林,认为海里的食物都可以吃,例如我国的新疆地区,有的穆斯林不吃虾类,认为它们是“小虫”。而沿海地区的穆斯林则认为虾很鲜美,完全可以吃。对于这些习惯,“穆斯林一般抱着互相尊重的态度。只要不违背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圣训》的规定,都相互认可,不作干涉,从而增强了各族穆斯林的团结。

穆斯林人民比较讲究清洁。在聚居地区,有些人家在厨房门后挂个“吊罐”,以供人们出远门归来,或在喜庆佳节之前作沐浴之用。平时,盥洗多用“汤瓶壶”而不用脸盆,他们认为洗过的水只能往下流,而不能再捧上来反复使用。他们对饮水也非常注意卫生,井有井盖,水桶一般都挂在墙上,并盖上纱布。现在,不少地区的穆斯林已住上了新建的公房,用上了自来水等,但他们讲卫生、重卫生的传统习俗,仍成为人们的美谈。

穆斯林的饮食习惯其实真的很科学

关于可食用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食物,你们当感谢安拉,如果你们只崇拜他。”

关于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

又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偶像、求签属于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

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正可谓“食以养性”。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

关于禁止的食物,《古兰经》原则性地提到的有“猪、血液、酒、自死物、诵非安拉之名宰杀的动物”。在此基础上,先知穆罕默德又进一步地作了具体的阐述,以后的穆斯林教法学家又在此二项基础上作了些规定,构成了穆斯林的饮食戒律。在此,我们只阐明《古兰经》所提出的饮食戒律。

酒。禁止的原因在于酒能使人暂时丧失理智,神经处于麻醉状态,对自己的言行失去自控能力,从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这种伤害对穆斯林而言不仅是身体、物质上的,还在于有时因语言、精神失控而导致信仰的丧失,因此《古兰经》严格禁酒,将之和赌博等看作是导致社会危害、引起人与人之间争斗、人际关系恶化的恶魔行为。昔日的古代社会是这样,今日世界也是如此,据一份报纸报道:上海市青少年流氓斗欧的犯罪案件中百分之六十是因酗酒而引发的。离婚案中也有不少是因一方酗酒而导致夫妻失和、家庭破裂。象一些酒后开车造成的伤害事故更是与酒有关。“酒”正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重大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也不断加大力度宣传禁酒。而伊斯兰早已将酒及一切饮用后导致人丧失理智的食品一概禁止,如鸦片、海洛因等。至于有人问到啤酒等一些低度酒或少喝一些的问题,毫无疑问也一并禁止,因为,法律禁止一样事物是根据其性质本身,量的问题只是程度问题。

血。血液在一些宗教经典中被视为生命之源而禁止饮用,例如《旧约》。《古兰经》禁止饮用血液还关系到人身体健康这一方面。科学的发展、显微镜的发明促使了医学的发展,通过显微镜观察血液,可检查出无数的各类病菌,小小一滴血可作几十个项目的化验、分析,为西医诊断疾病提供了便利。血液也是疾病传播的直接方式,如血浆中含有病菌,则被输血者即刻便会感染。当今爱滋病的传染途径之一便是血液传染。人的血液如此,则饮食、生活习性污秽、脏乱的动物的血又当怎样呢?而《古兰经》早于医学发现十几个世纪,这点难道不令人深思吗?!《古兰经》说:“真理来了,谬误便消失”。

自死物。自死物指未经屠宰放血、非正常死亡,如病死、摔死、压死等。禁食自死物乃因其非正常死亡,血液浸留其体内,或因病而亡,食用后对人健康不利。今日人们无论食用什么食物都选用新鲜的,蔬菜、鱼类如此,更何况家畜、家禽呢?!

诵非安拉之名宰杀。这是指非穆斯林屠宰时口念安拉之名以外的祷词、誓语、神灵的名字,作为违反伊斯兰信仰安拉独一的信条而被列为禁食。为什么穆斯林在宰牲时要口诵“安拉之名呢?”因为穆斯林认为宇宙中的人、动、植物等一切都来自于安拉的创造,人因禀赋安拉赐予的灵气、理智而为万物之灵。大千世界,人可尽享其乐,赏玩、骑乘、食用。安拉允许人们食用一些动物以补充人体营养之需,但不允许人们妄杀、滥杀,更防止人类产生一种唯人独尊、目无创造之主的狂傲之气。动、植物与人类一样均由安拉创造,其身命的结束也应以创造之主的名义结束。这就提醒人类,时时、事事应知安拉的存在与崇高之权威,杜绝滋长高傲之气,防止产生人是宇宙主宰的狂妄之念,不准诵安拉以外的人杜撰出的任何神灵之名以防止信仰偏差。以安拉的名义方可宰牲同样蕴涵了自然界中的一切具有神圣性,将这些动、植物也看作是具有灵性的被造物可促成人热爱自然,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积极进步的意义。这可以从实施宗教教育的社会人们爱护动、植物中看出。相反,否定或忽略动、植物由安拉创造,忽略它们也有灵性则会导致人们虐待、摧残动、植物及自然界中的一切,滥砍、滥捕、滥杀,甚至包括人的生命。

猪。谈到不吃猪肉,今日世界恐怕无人不知这是穆斯林禁止食用的。在中国,只要人们知道你不吃猪肉则马上想到你是回民,提到回民则立刻知道你不吃猪肉,不吃猪肉几乎已成穆斯林的标识,回民的代称。

事实上,不吃猪肉并不是穆斯林的专利,也不是《古兰经》首倡禁止。人类厌猪、禁猪的历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国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画上,可看到凡是作恶之人的灵魂全送给猪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犹太教经典被基督教视为《圣经》的《旧约》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节说:“……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所以犹太人不吃猪肉,信奉《旧约》的基督教徒也不吃猪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复灵派”。我们也可在《新约》中看到,凡是描写猪的地方均用极低贱的词汇去形容,由此足证《新约》也厌猪无疑。

中国是食用猪肉量最大的国家,但在二千七百多年前的古代社会,备受孔子推崇的古书《礼记》少仪篇上有一句:“君子不食溷豚。”即君子不吃猪肉。孔子一再追求的 “克己复礼”的礼正是以周朝的《礼记》为准则的。

先知穆罕默德在距耶酥六百多年后,奉安拉之名开始传播伊斯兰,安拉下降的《古兰经》涉及到社会人生的各个方面,禁猪乃属于继承以往先知、经典的一条饮食方面的规定,而非伊斯兰的全部内容或根本信仰。往上追溯五千多年,综观各宗教及文化,人类为何普遍厌猪、禁猪呢?拟从以下几方面谈起:

猪貌丑、怪异,性贪婪、愚笨。世界各民族语言在形容人貌丑、懒散、愚笨方面无不以猪谕之。

猪喜污秽。其生活区域肮脏不堪,食用的饲料也是污秽的,难与食草类动物相比。

性恶无常。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猪一旦饿极连所声猪崽也照食不误。一般动物,即便小鸟也会与饲养它的人建立某种感情,义犬救主等动物助人的故事广为人知,但猪却有时连饲养它的人的婴孩也有拱死吃掉的现象,其性较之虎狼有过之而不及。

乱伦交配。幼猪一旦到发情期,有的会同生养他的母(公)猪交配,繁衍后代无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动物中也鲜有此事。

事实上对穆斯林而言,不仅不养猪、不食其肉,还要在生活习性方面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猪及其与之相似的动物所具有的恶习,象以上这些恶习,《古兰经》无一不加谴责,其它社会文明也同样唾弃,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恶习。这也就是为什么穆斯林同样也不吃凶禽猛兽等怪异、贪婪、残忍动物的原因。穆斯林可以食用的标准就是“佳美”,正所谓“貌俊、性温、洁净”可食,“貌异、性恶、污秽”不食。

对于《古兰经》禁食猪肉,有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有一种观点,即认为“阿拉伯半岛缺少水源、气候炎热,不宜养猪。”而且还打着客观唯物主义的旗号,实质是一种主观唯物论。

首先,文明起源于江海湖泊流域,四大文明古国的文明无一不起源于各自的大江大海。埃及的尼罗河文明,巴比伦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文明,印度的恒河文明,中国的黄河文明。在早于《古兰经》几千年前这些大河文明已有厌猪的历史记载了,难道这些地区都是因为缺少水源、气候炎热吗?!气象学的资料表明,几千年前的地球温度比今日要低得多。

其次,如果说《古兰经》禁猪是受客观环境制约,是因为缺水、气候炎热、不适宜养猪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由此便可进一步推测《古兰经》在其它方面的戒律也一定会受到客观环境的制约,否则何以解释单单只是禁猪一条戒律受这样的制约呢?那么试看看其它方面的规定可能会帮助我们驳斥这一荒谬的观点。《古兰经》规定穆斯林礼拜前必须有大、小净,夫妇房事后或男子梦遗、女子经期、产期结束后均须大净(沐浴),在大、小便后必须小净(用水洗下体及其它肢体)方可礼拜。可是在其它宗教里均无祷告前清洗身体这一要求,而伊斯兰传播初期却恰恰是在缺少水源的阿拉伯半岛,人们平时喝水、用水已经很困难,而每天五次礼拜均须用水,仅此一点,按照所谓客观环境决定论该作何解释呢?

再有阿拉伯民族属游牧民族好饮酒,且当地盛产葡萄酒,既然是盛产酒的地区,又是好喝酒的民族,《古兰经》为何要在这样的地区、这样的好酒民族中禁酒呢?!按照客观的地理环境计应鼓励饮酒才能说得通,不然又该作何解释呢?!

再有,阿拉伯半岛确实气候炎热,伊斯兰传播前的阿拉伯半岛许多地区人们衣着随意,坦胸露腹,甚至也有女子赤裸上身,包括在一些巡游天房的重大仪式中女子全裸举行仪式。而《古兰经》为何要规定女子遮蔽全身,仅手、脸可显露呢?!甚至男子也不得裸露脐下至膝盖的部位。按照客观地理环境论,应该在炎热的季节和地区允许人们裸露才符合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象今日西方社会那样穿着流行的三点式、露脐装招摇过市岂不凉快,类似的例证太多了,不一一列举便足可以驳斥那些所谓客观环境论实质是主观唯物论者的谬误观点。所谓“气候炎热,缺少水源,不宜养猪”是纯属主观想象的谬论。

对于穆斯林而言,不吃猪肉首先一点便是信奉《古兰经》的教导,我们所作的解释也只可能揭示部分奥妙,医学研究所阐述的一些有关猪不宜食用的研究成果,古往今来有许许多多的相关论述也只能是一部分证明。总之一点,安拉规定的戒律其中无不蕴涵着深刻的导人于正道、有益于人类生活的哲理。凡追随安拉的引导去生活的人必享纯洁、幸福的人生,即使在饮食生活方面也应当按安拉 的教导去做,慎重对待,不可随便。

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信仰安拉的人,凡行善事,无论男女,我必使他们过纯洁的生活”。

他们回答的很全面,我就不用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