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能装地暖吗:个人辞职,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21:56:22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没有。
  劳动者辞职不建议及辞即走,否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看具体情况了,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去政法大学问一下上过<<劳动法>>的学生也行,他们很乐意有实例来让他们解决的.你的问题太泛了~

不给

按照《劳动法》应该给

看你们劳动合同里的约定了,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你自愿辞职,不会给任何赔偿或补偿的,除非,你由于企业的侵权被迫辞职,而且在此种情况下给也是因为企业的侵权,不是因为你的辞职。
劳动合同里一般会有关于提前解约的规定,提前解约一方会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如果你的合同里有而且你是在未满期的情况下辞职的,企业有权要求你依合同支付赔偿金。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