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水管快接安装图片:普通话话是怎样形成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12:19:01

普通话来历

  一、普通话概说

  (一)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通俗叫法,是现代汉民族共同用来交际的语言。在台湾称为国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称为华语,而在中国大陆则称为普通话。

  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相继召开,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为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普通话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阐述了普通话的内涵。在语音方面,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而不是“以京音为主,也兼顾其他方音”。同时,语音标准是就整体而言的,并非北京话中的每一个音都是规范的、标准的。在词汇方面,普通话是以北方话(词汇)为基础,而不是以北京话为基础,也不是以北京话为标准。因为词汇的流动性大,相互渗透力强,系统性不如语音那么严整,所以它不能用一个地点的方言为标准或基础,若那样就太狭窄。在语法方面,普通话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是指现代优秀作家、理论家的优秀作品(如鲁迅、郭沫若、茅盾等人的代表作,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论著)和国家发布的各种书面文件(如法律文本、通告、政令等)。我们这里所讲的普通话训练着重指的是普通话的语音训练。

  (二)普通话的语音特征与印欧语系相比,普通话语音有鲜明的特点:

  1.音节结构简单,声音响亮。普通话中,一个音节最多只有4个音素,其中,发音响亮的元音占优势,是一般音节中不可缺少的成分。一个音节内可以连续出现几个元音(最多三个),如i?uh(坏),但普通话音节中没有复辅音,即没有像英语lightning(闪电)。俄语Встреца(遇见)那样几个辅音连在一起的现象。

  2.音节界限分明,节律感强。汉语的音节一般都是由声母、韵母、声调三部分组成,声母在前,韵母紧随其后,再带一个贯穿整个音节的声调,便有了鲜明的音节界限。从音素分析的角度观察,辅音和元音互相间隔而有规律地出现,给人周而复始的感觉,因而极便于切分音节。

  3.声调抑扬顿挫,富于音乐性6普通话声调变化高低分明,高、扬、转、降区分明显,听起来就像音乐一样动听。

  二、方言概说

  方言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即普通话)的地域分支。它不是同普通话并列的独立语言,而是从属于民族共同语的语言低级形式。根据各方言的特点,按地域可分为七大方言区。(“七大方言区”是国内较普遍的一种分法,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流行,现在也有十大方言区的说法。)

  (一)北方方言区

  北方方言以北京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汉民族居住的地区,长江以南镇江以上九江以下的沿江地带,湖北(东南一带除外)、四川、云南、贵州四省,湖南省西北一带。

  (二)吴方言区

  吴方言以上海话为代表,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八点四。分布地域包括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部分(镇江不在内),浙江省大部分。

  (三)湘方言区

  湘方言以长沙话为代表,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四。分布在湖南省除西北角以外的大部分地区。

  (四)赣方言区

  赣方言以南昌话为代表,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二点四。分布在江西省除东北沿长江地带和南部以外的大部分地区。

  (五)客家方言区

  客家方言以广东梅县话为代表,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四。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江西等省。湖南、四川两省也有少数地区说客家方言。

  (六)闽方言区

  闽方言区分布在福建省,广东的东部潮州、汕头一带,海南省和台湾省的大部分地区。闽方言可分为五个片:1.闽南方言(厦门话为代表);2、闽东方言(福州话为代表);3.闽北方言(建瓯话为代表;4.闽中方言(永安话为代表);5.莆仙方言(莆田话为代表)。闽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四点二。

  (七)粤方言

  粤方言以广州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左右,分布在广东、广西两省。

  根据我国国情,汉语方言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与民族共同语并存。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立即禁止和消灭方言。但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推广普通话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有颇大的影响力,所以,我国人民应积极大力推广普通话。

中国的普通话即汉语普通话,是中国官方从清代以来推行的修正型首都雅音(官方用语),在现代中国是现代标准汉语,那么普通话的由来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普通话是国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一个国家的主流语音,各国都有自己的普通话(官方用语、首都官话)——无论美国、俄罗斯、越南、日本等等,都是方言众多而推行各国的国语以利于人们广泛交通。中国的普通话即汉语普通话,是中国官方推行的修正型的首都雅音(区别于首都胡同音)。要区别三个概念:首都雅音即首都官话,首都胡同音,修正型的首都雅音。
普通话的由来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补充了对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普通话”中的“普通”二字有“普遍”和“共通”的含义。

普通话来历

一、普通话概说

(一)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通俗叫法,是现代汉民族共同用来交际的语言。在台湾称为国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称为华语,而在中国大陆则称为普通话。

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相继召开,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为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普通话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阐述了普通话的内涵。在语音方面,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而不是“以京音为主,也兼顾其他方音”。同时,语音标准是就整体而言的,并非北京话中的每一个音都是规范的、标准的。在词汇方面,普通话是以北方话(词汇)为基础,而不是以北京话为基础,也不是以北京话为标准。因为词汇的流动性大,相互渗透力强,系统性不如语音那么严整,所以它不能用一个地点的方言为标准或基础,若那样就太狭窄。在语法方面,普通话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是指现代优秀作家、理论家的优秀作品(如鲁迅、郭沫若、茅盾等人的代表作,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论著)和国家发布的各种书面文件(如法律文本、通告、政令等)。我们这里所讲的普通话训练着重指的是普通话的语音训练。

(二)普通话的语音特征与印欧语系相比,普通话语音有鲜明的特点:

1.音节结构简单,声音响亮。普通话中,一个音节最多只有4个音素,其中,发音响亮的元音占优势,是一般音节中不可缺少的成分。一个音节内可以连续出现几个元音(最多三个),如i?uh(坏),但普通话音节中没有复辅音,即没有像英语lightning(闪电)。俄语Встреца(遇见)那样几个辅音连在一起的现象。

2.音节界限分明,节律感强。汉语的音节一般都是由声母、韵母、声调三部分组成,声母在前,韵母紧随其后,再带一个贯穿整个音节的声调,便有了鲜明的音节界限。从音素分析的角度观察,辅音和元音互相间隔而有规律地出现,给人周而复始的感觉,因而极便于切分音节。

3.声调抑扬顿挫,富于音乐性6普通话声调变化高低分明,高、扬、转、降区分明显,听起来就像音乐一样动听。

二、方言概说

方言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即普通话)的地域分支。它不是同普通话并列的独立语言,而是从属于民族共同语的语言低级形式。根据各方言的特点,按地域可分为七大方言区。(“七大方言区”是国内较普遍的一种分法,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流行,现在也有十大方言区的说法。)

(一)北方方言区

北方方言以北京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汉民族居住的地区,长江以南镇江以上九江以下的沿江地带,湖北(东南一带除外)、四川、云南、贵州四省,湖南省西北一带。

(二)吴方言区

吴方言以上海话为代表,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八点四。分布地域包括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部分(镇江不在内),浙江省大部分。

(三)湘方言区

湘方言以长沙话为代表,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四。分布在湖南省除西北角以外的大部分地区。

(四)赣方言区

赣方言以南昌话为代表,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二点四。分布在江西省除东北沿长江地带和南部以外的大部分地区。

(五)客家方言区

客家方言以广东梅县话为代表,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四。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江西等省。湖南、四川两省也有少数地区说客家方言。

(六)闽方言区

闽方言区分布在福建省,广东的东部潮州、汕头一带,海南省和台湾省的大部分地区。闽方言可分为五个片:1.闽南方言(厦门话为代表);2、闽东方言(福州话为代表);3.闽北方言(建瓯话为代表;4.闽中方言(永安话为代表);5.莆仙方言(莆田话为代表)。闽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四点二。

(七)粤方言

粤方言以广州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左右,分布在广东、广西两省。

根据我国国情,汉语方言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与民族共同语并存。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立即禁止和消灭方言。但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推广普通话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有颇大的影响力,所以,我国人民应积极大力推广普通话。

普通话是中国不同民族间进行沟通交流的通用语言,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主要通行于中国大陆长江以北地区,长江以南则一般不说普通话,因为各地都有汉语方言,不依赖于普通话” 。其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通行广东话,中国台湾地区在官方场合也使用普通话,但是口音与大陆的普通话略有差别。
由来: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普通话"这个名称,是清末"切音字运动"的积极分子朱文熊提出来的.他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他还注明:普通话即"各省通用之话".时称"普通话"为"蓝青官话".意为不纯粹的官话(北京话).这是因为各地到北京应考,做官,经商的人很多,天长日久,他们也学会了北京话,却又杂有外地口音.民初时又有新名,称"国语",不过有人反对.全国解放后,政府使"普通话"成为有严格定义的学术名词(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