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机场T4:不信因果还是有因果,对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11:53:50
那么“心若灭时罪亦灭”作何解释?
佛在世时,有一个比丘踩了一根绳子,他以为踩到了一条蛇,所以觉得自己犯了杀戒,十分担心,以致临终堕入三恶道。这当然是“心若有时罪亦有”。那么,“心若灭时罪亦灭”,但是如果没有相信六道的心,死后是否就没有六道呢?我觉得不是,可是又不能说出理由来。

是的,因果客观存在。所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
罪业本空由心造,心若灭时罪亦亡。
这个罪,指的是还没有发生的罪,意思是没有制造恶业的心了,这个恶业自然就没有了。自己造的罪还是要承担果报的。

你这个故事出处是那里,不应该因为这样就堕入三恶道。

信与不信,因果不亡
大修行人可以不昧因果,但是还在因果之中
(某修行人答人"大修行人不畏因果",结果堕500年狐身)

至于戒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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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心论疏卷第一:
律师十者。一但执外律不识内戒。故被净名所呵。二执律名相诤计是非。..........

就算有这个事情,是此比丘的见地不到,犯禁戒取见

如此见思二惑未断,又不能念佛,当然随往昔今生所造
之善恶二业,堕入轮回

至于是否堕入三恶道,大概于以上故事不是直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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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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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以心戒为宗
律师十过者,一、但执外律,不识内戒;故被净名诃。二、执律名相诤计是非,不识见心苦集。三、然戒定慧相资方能进道,但律不慧不禅,何能进道?四、弘在名誉,志不存道,果在三涂。五、不遵遗嘱,不依念处修道,不依木叉而住。六、执律方便小教以为正理。而障大道。七、师师执律不同,弘则多加水乳。八、不依圣教传授,误累后生。九、四众不沾真法之润,转就浇漓。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亦乃破佛法也
“律师十过者”,此“律师”是佛教中戒律的律师,不是法律上打官司的律师。律师所犯的十种错误有:
“一、但执外律,不识内戒;故被净名诃”,一般讲戒律的人,只知外形的条例,好比学法律不研究法理学。换言之,不研究法律哲学。例如四书五经、汉律、唐律,乃至宋元明清律是中国的法律哲学,建立在人伦道德上;而《礼记》等于中华民族五万年的一部大宪法,也是最重要的法理学,所以我经常鼓励学法律的人研究这本书。一般学校念的法律,不是大陆法系就是海洋法系的西方法律系统。我们的法律是参考日本演变而来,而日本则是学西洋法律,吾人自己的汉唐宋元明清所构成的法律系统,则无人研究。把自己的法律系统研究广,再配合礼记和佛教大、小乘的律学,一定是一部非常伟人的法律著作。这是讲到戒律,顺便一提人类道德重整的问题。
那么,他说一般守戒律的只注重外形。譬如吃素,有许多解释,可以说不在戒律范围内,也可以说在戒律范围内,因为生病时可不必,为什么呢?因这些问题是偏于外在的,那研究起来多了!戒律最主要的是内心的起心动念,心灭了,菩萨戒律八万四千法,都不犯,一切都在起心动念,动机有一点错误就犯戒,此是菩萨戒律。拿普通话说,“居心何在”。
所以他说一般讲戒律的只晓得执外律而不识内在的戒律,内在没有定力,一起心动念就犯戒。真讲戒律,大乘戒律,妄念不断等于是天天在犯戒,不管什么妄念,甚至善的妄念也已经犯了禅定戒——根本菩提大戒。
“故被净名诃”,“净名”即维摩居士。佛的十大弟子持戒第一的优波离尊者也被维摩居士诃责。有两个比丘犯戒,其罪应堕无间地狱,两个比丘烦恼得要命,心理受自责自谴的压力快要死了,后来被维摩居士痛骂一顿,连优波离律师也骂过去。结果两个比丘听了维摩居上的话后,当下悟道证得菩提。这是内律的道理,心念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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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宗镜录略讲

因果这个事实是总是存在的。它不已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如果佛杀了人也要遭报应。
可是,因缘的本质是空,可是现象是有的。佛总是用声音来比喻这种现象。声音其实是空气震动的一种现象,可是它没有一个实在的固体形象,可是你可以听到它,它是有的,可本质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