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好的医院是那个:对一句话的理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2:28:27
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曾在其《法律篇》中提到:“如果只是刑罚,只是对刑罚的恐惧,而不是邪恶本身,才使人们躲避不道德的生活和犯罪的话,那么就没有人可以称之为不公正的人;进一步说,我们当中的那些并非由于美德的影响、而是出于一些功利和收益的考虑而成为善者的人,就只不过是胆小鬼,而并非好人。”
请问大家对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呢?重点是分号前的半句。谢谢!
请详细一些的,此处仅涉及法理的探讨。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它的命令和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力图变更这一法律的做法是一种恶,试图废其中一部分的做法也是不能容许的,而想要完全废除它的做法 则是不可能的。人们之所以遵守法律,一方面是因为法律的权威以及对它的信赖来源于法律本身的良好并赢得了一定程度的赞同,另一方面,法律要成为人类普遍有效的行为准则,对法律自身是有条件的——公正和最大的善。

这句话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a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b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

2、法的价值问题。法的价值包括自由、秩序、利益、正义、效率等,其中,自由、正义、利益、秩序通常被认为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本文中着重论述正义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公正”的含义,古希腊哲学已经通过分析明确给出了“公正”的概念,意思是:

让人们的付出和他的所得对等,就是公正。

在这个意义上,刑罚是和犯罪的对等,因此法律要公正,当人们认可这个对等,并对其心怀恐惧,也就意味着其在执行公正,可以称之为是一个公正的人。

在这里“公正的人”并不是一个道德概念,西塞罗的意思是说:只要守法,就是一个公正的人,虽然他们可能是个“胆小鬼”,可能在道德意义上“并非好人”。

对于遵守道德的人
有那一部分只是基于对法律的威慑
并不是对道德的理解
所以那一部分的人不是遵守道德的人
而是胆小鬼

如果一个人仅仅是出于对违法后所受到惩罚的恐惧而安分守已的话,那么此人并不能称之为公正的;进一步说,如果一个人是出于其他目的去做善事,那么这个人并不能称之为有道德的人。

这说明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
只是把法律作为一种制裁的手段,消极的去应对,
人们遵守它,只是为了怕制裁
它告诉我们只有把法律同道德结合起来才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根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