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各大酒店婚宴报价:大家帮我做做法律基础的期末试题吧!实在不会做,能做多少算短少,谢谢大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13:04:51
一 、名词解释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知识产权
3、举证责任
4、单位犯罪
二、判断正误
1、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当地人组成。( )
2、人格尊严的主要内容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监督权。( )
3、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4、监护人只有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否则处分行为无效。( )
5、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夫妻共同劳动所获取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6、接受遗赠的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7、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费用,包括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
8、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法院起诉。( )
9、在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原告的权利是一致的。( )
10、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包括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 )
三 、简答题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3、如何区别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4、根据刑法规定,紧急避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5、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哪些刑事案件?
四、案例分析题
1、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某用尽了各种办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李某害怕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2、甲老汉与乙老汉签订了一份买牛合同。甲老汉向乙老汉交付了两头牛,乙老汉支付了相应价款。乙老汉在宰杀该两头牛的过程中,发现一头牛中有牛黄并得款8000元。问:该牛黄款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3、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甲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在清理遗物中发现其亲笔书写、签名的遗嘱一份,并注明年月日,其中写明,在他死后将其中的5000元留给乙读书用。李四死亡时,其妻有身孕四个月。问:李四的遗产中属于法定继承的部分有多少?如果胎儿出生后是活体尔后死亡,则为之保留的份额由谁继承?
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三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提货一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移给丁公司,遂以此拒绝承担责任。问: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①人民主权原则;②基本人权原则;③法治原则;④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1)行为人合格,即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要求行为人的内部意思与外部表示一致,且出于其自愿;(3)行为内容合法,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4)行为形式合法,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不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
  紧急避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必须有危险发生
  作为紧急避险前提的危险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臆测的。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危险,行为人却误认为存在危险,因而实施所谓避险行为的,属于假想避险。假想避险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过失犯罪论处。如果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则应当按意外事件处理。
  (2)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所谓危险正在发生,是指足以使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已经出现而又尚未结束的状态。
  在危险尚未出现或者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进行所谓避险的,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避险不适时。因避险不适时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并且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
  (3)对象条件——必须针对第三人的较小的合法权益进行避险。紧急避险的对象必须指向另一个合法权益,而且必须是与危险来源无关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一个重要区别。
  (4)主观条件——必须出于避险意图。行为人在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时,主观上必须出于避险意图。避险意图,是指行为人认识到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而决意采取避险行为的心理状态。
  避险意图必须具有正当性。
  (5)时机条件——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所谓迫不得已,一般是指在发生紧急危险的情况下,除了牺牲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没有其他更为合理的办法保护较大的合法权利。
  (6)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这一特点决定了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要避免的损害,而不能大于或等于所要避免的损害。
  如何衡量紧急避险中两种合法权益价值的大小,是认定紧急避险是否过当的关键。
  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主权在民的原则;②基本人权原则④民主集中制原则;(3)法治的原则,有效的条件,包括:(1)符合资格的人,行为人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2)行为的意思,真正的内部平均一致的外部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他们的自愿行为;(3)内容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四)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的法律,而不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可以选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紧急避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病因的条件 - 必须有一个危险

发生危险的紧急避险的前提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虚构的,推测性的。不,其实,危险行为人误以为是危险的,并因此在执行所谓的风险厌恶情绪,属于假想避险。虚对冲属于认识到的事实错误,如果行为人主观过错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受到惩罚过失犯罪。如果没有主观过错的,应当与事故处理。

(2)时间条件 - 它必须是危险的发生。所谓的危险正在发生的事情,足以遭受严重损害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危险,但尚未结束的状态。

所谓的对冲尚未出现在危险的情况下,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冲不合时宜的或者已经结束。对于对冲不适,有时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3)对象条件 - 必须是小三分之一对冲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紧急避险的对象必须指向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人有没有做危险源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在救援和合法的防御。

(4)主观条件 - 对冲目的。行为人在实施救援的行为,其主观上必须作对冲目的。避险意图,行为人知道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保护利益的国家,公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并决心采取规避风险的心理状态。

对冲好心,必须具有合法性。

(5)时间条件 -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称为引人注目的,一般是指一个紧急危险的情况下,除了其他较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为代价的,有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来保护的合法权益。

(6)限制条件 - 不能超过限额的必要性和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特点决定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避免损坏,而不是大于或等于以避免损坏。

是公认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两个紧急避险的价值的大小来衡量紧急避险时,关键是也。

关于紧急行动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他的地位,谁具体负责业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主权在民的原则;②基本人权原则④民主集中制原则;(3)法治的原则,有效的条件,包括:(1)符合资格的人,行为人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2)行为的意思,真正的内部平均一致的外部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他们的自愿行为;(3)内容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四)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的法律,而不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可以选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紧急避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病因的条件 - 必须有一个危险

发生危险的紧急避险的前提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虚构的,推测性的。不,其实,危险行为人误以为是危险的,并因此在执行所谓的风险厌恶情绪,属于假想避险。虚对冲属于认识到的事实错误,如果行为人主观过错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受到惩罚过失犯罪。如果没有主观过错的,应当与事故处理。

(2)时间条件 - 它必须是危险的发生。所谓的危险正在发生的事情,足以遭受严重损害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危险,但尚未结束的状态。

所谓的对冲尚未出现在危险的情况下,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冲不合时宜的或者已经结束。对于对冲不适,有时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3)对象条件 - 必须是小三分之一对冲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紧急避险的对象必须指向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人有没有做危险源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在救援和合法的防御。

(4)主观条件 - 对冲目的。行为人在实施救援的行为,其主观上必须作对冲目的。避险意图,行为人知道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保护利益的国家,公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并决心采取规避风险的心理状态。

对冲好心,必须具有合法性。

(5)时间条件 -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称为引人注目的,一般是指一个紧急危险的情况下,除了其他较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为代价的,有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来保护的合法权益。

(6)限制条件 - 不能超过限额的必要性和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特点决定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避免损坏,而不是大于或等于以避免损坏。

是公认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两个紧急避险的价值的大小来衡量紧急避险时,关键是也。

关于紧急行动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他的地位,谁具体负责业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主权在民的原则;②基本人权原则④民主集中制原则;(3)法治的原则,有效的条件,包括:(1)符合资格的人,行为人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2)行为的意思,真正的内部平均一致的外部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他们的自愿行为;(3)内容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四)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的法律,而不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可以选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紧急避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病因的条件 - 必须有一个危险

发生危险的紧急避险的前提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虚构的,推测性的。不,其实,危险行为人误以为是危险的,并因此在执行所谓的风险厌恶情绪,属于假想避险。虚对冲属于认识到的事实错误,如果行为人主观过错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受到惩罚过失犯罪。如果没有主观过错的,应当与事故处理。

(2)时间条件 - 它必须是危险的发生。所谓的危险正在发生的事情,足以遭受严重损害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危险,但尚未结束的状态。

所谓的对冲尚未出现在危险的情况下,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冲不合时宜的或者已经结束。对于对冲不适,有时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3)对象条件 - 必须是小三分之一对冲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紧急避险的对象必须指向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人有没有做危险源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在救援和合法的防御。

(4)主观条件 - 对冲目的。行为人在实施救援的行为,其主观上必须作对冲目的。避险意图,行为人知道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保护利益的国家,公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并决心采取规避风险的心理状态。

对冲好心,必须具有合法性。

(5)时间条件 -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称为引人注目的,一般是指一个紧急危险的情况下,除了其他较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为代价的,有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来保护的合法权益。

(6)限制条件 - 不能超过限额的必要性和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特点决定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避免损坏,而不是大于或等于以避免损坏。

是公认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两个紧急避险的价值的大小来衡量紧急避险时,关键是也。

关于紧急行动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他的地位,谁具体负责业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主权在民的原则;②基本人权原则④民主集中制原则;(3)法治的原则,有效的条件,包括:(1)符合资格的人,行为人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2)行为的意思,真正的内部平均一致的外部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他们的自愿行为;(3)内容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四)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的法律,而不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可以选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紧急避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病因的条件 - 必须有一个危险

发生危险的紧急避险的前提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虚构的,推测性的。不,其实,危险行为人误以为是危险的,并因此在执行所谓的风险厌恶情绪,属于假想避险。虚对冲属于认识到的事实错误,如果行为人主观过错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受到惩罚过失犯罪。如果没有主观过错的,应当与事故处理。

(2)时间条件 - 它必须是危险的发生。所谓的危险正在发生的事情,足以遭受严重损害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危险,但尚未结束的状态。

所谓的对冲尚未出现在危险的情况下,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冲不合时宜的或者已经结束。对于对冲不适,有时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3)对象条件 - 必须是小三分之一对冲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紧急避险的对象必须指向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人有没有做危险源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在救援和合法的防御。

(4)主观条件 - 对冲目的。行为人在实施救援的行为,其主观上必须作对冲目的。避险意图,行为人知道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保护利益的国家,公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并决心采取规避风险的心理状态。

对冲好心,必须具有合法性。

(5)时间条件 -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称为引人注目的,一般是指一个紧急危险的情况下,除了其他较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为代价的,有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来保护的合法权益。

(6)限制条件 - 不能超过限额的必要性和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特点决定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避免损坏,而不是大于或等于以避免损坏。

是公认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两个紧急避险的价值的大小来衡量紧急避险时,关键是也。

关于紧急行动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他的地位,谁具体负责业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主权在民的原则;②基本人权原则④民主集中制原则;(3)法治的原则,有效的条件,包括:(1)符合资格的人,行为人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2)行为的意思,真正的内部平均一致的外部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他们的自愿行为;(3)内容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四)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的法律,而不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可以选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紧急避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病因的条件 - 必须有一个危险

发生危险的紧急避险的前提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虚构的,推测性的。不,其实,危险行为人误以为是危险的,并因此在执行所谓的风险厌恶情绪,属于假想避险。虚对冲属于认识到的事实错误,如果行为人主观过错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受到惩罚过失犯罪。如果没有主观过错的,应当与事故处理。

(2)时间条件 - 它必须是危险的发生。所谓的危险正在发生的事情,足以遭受严重损害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危险,但尚未结束的状态。

所谓的对冲尚未出现在危险的情况下,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冲不合时宜的或者已经结束。对于对冲不适,有时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3)对象条件 - 必须是小三分之一对冲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紧急避险的对象必须指向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人有没有做危险源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在救援和合法的防御。

(4)主观条件 - 对冲目的。行为人在实施救援的行为,其主观上必须作对冲目的。避险意图,行为人知道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保护利益的国家,公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并决心采取规避风险的心理状态。

对冲好心,必须具有合法性。

(5)时间条件 -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称为引人注目的,一般是指一个紧急危险的情况下,除了其他较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为代价的,有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来保护的合法权益。

(6)限制条件 - 不能超过限额的必要性和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特点决定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避免损坏,而不是大于或等于以避免损坏。

是公认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两个紧急避险的价值的大小来衡量紧急避险时,关键是也。

关于紧急行动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他的地位,谁具体负责业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