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针菇肥牛家常做法:特别紧急(车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0:13:58
首先,一辆摩托车将一辆自行车刮倒,他们不想报警,站在道中间讨价还价,不一会,有一量车把骑摩托车的人和摩托车刮倒,摩托车有把骑自行车的砸倒。这场车祸谁的责任最大,如果掏钱看病,这三个人都应掏总钱数的百分之几。
后得知:摩托车和自行车放在道中间,又引发一场车祸

细节不清楚,简单说来,
交法70条3款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摩托车和自行车共应承担第一次损失的100%和第二次损失的80%。
摩托车和自行车之间责任分配问题:
交法76条2款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摩托车至少承担60%的风险。

总体算来,摩托车至少50%,行人35%左右,车15%左右。

如有酒后无证等情节相应增加相关人的责任。

不揣固陋,俟高明裁服。

找交警,一般人看不明白,要不你就去<<今日说法>>谈谈

后一个驾驶摩托的人的责任大一点,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因为前一个摩托的前因已经发生,其实这种小事,在交通法中规定,在认清其损失后,两人可以把车推到不防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地方进行私了,但是他们没有推,可能他们还没有达成统一意见,故后一辆摩托避让不及,造成连环事故,那么后一个摩托就要负责,前两者的损失,而前一辆摩托负责之前的车祸的损失!另外还要看是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还是摩托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根据我的分析,因该是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然不会有第二辆摩托!

摩托车首要责任,其次自行车,最后也就是除前者以外的第三人。至于具体的百分比要看情况,但是大致我觉得可以是45% ,35% ,20%

1,这里说什么都没有实际意义!交警作出的交通责任鉴定才是唯一的标准,他们说谁负多少责,就是多少责任.

2,建议找交警队的熟人,尽量逃脱责任才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