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中数学考题: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可以走人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19:38:51

劳动法中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法的解释来看,如果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除非你们的合同中另有约定。
  赔偿的项目主要为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等,必须要出据相应的证据。如果你的合同中有具体的约定(关于工作年限及相应的赔偿金额),那你离职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按照约定的金额赔偿。

  如果你在单位缴纳了压金或单位扣留了你的证件,这就直接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依法直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不给单位造成很大的损失或麻烦,单位不会与个人去打劳动合同官司,费时费钱费力。建议你主动提出,好说好散,单位一般不会为难,留下一个随时想走的员工,单位也不愿意的。

走人还签他做什?

不可以的,否则对方可能告你违约,要你赔违约金.

按理是不可以的.但是要开对方会不会追究了.一般的公司都不会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