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专图片:法律对公司的权利能力有何限制?为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13:04:21

公司作为具有公司组织特性的企业法人,其权利能力在法律上要受到《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适用于公司的规定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只有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公司的合法权利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公司权利能力的法律限制有下列内容:
  1、关于经营范围的限制。经营范围是指政府批准企业从事经营的行业、商品类别或服务项目。经营范围是国家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的权利能力首先受到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2、关于转投资的限制。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但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之外,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所累计的出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这种限制也成为转投资的限制,其原因在于股东有限责任所导致的公司资合性质。这一限制的目的在于避免公司因将其资本大量投入他公司,影响自身的资金运用及公司资信,进而减弱对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首先从立法精神理解,法律禁止公司成为其他经济组织中承担无限责任的成员,但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应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也包括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企业法人。其次,公司净资产为公司减去公司债务的余额,而累计投资额则为公司以股权投资的帐面总值。

2004版公司法对公司权利能力限制如下:
(1)经营范围的限制.其经营范围有公司的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转投资的限制.转投资是公司以出资或认股的方式地其他公司进行投资,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归定:一必须以自己的出资的额度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二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累计投资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3)发行债券的限制.规模较小和非国家投资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债券.能够发行的发行总额不的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4)作保证人的限制.公司不得充作保证人.但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中对上市公司为其他公司担保进行了限制.现实经济生活中此项担保已经属于公司的或有负债,这对交易安全具有重大的负面影响.

公司,其实是属于法人的一种.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要分开来看.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是始于公司的成立,终于公司的终止.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必须与公司的经营范围相适应.换句话说,就是公司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活动.不能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
比如,经营办公用品的公司,就不能开餐馆。开餐馆的公司,就不能搞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