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威演的誓不低头:关于学校收取所谓“滞纳金”的问题咨询 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4:02:25
大家好,我是辽宁省一所高职院校的学生,今天偶然在学校的网站上发现一则通知,内容是说原定的开学日期提前,由八月三十日提前至二十八日,并且要求在二十七日前交齐应交费用,过期不交者,将收取每天应交费用总额0.3%的带纳金。我的问题是,学校是否有权力这样做?
这里有几点说明:1,学校不是网络学院,学生没有一定义务定期访问网站接收信息,而且事先也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通知学生去网站看公告。在这种情况下,有大部分学生因为没有得到消息而被收取所谓的“滞纳金”啊!!!
2,就算事先通知,做为非金融机构,学校等事业单位是否有权力这样收取此类费用??
请大家帮帮我们这些可怜无助的学生吧!!!!!! 谢谢各位!一定要是有真正法律依据的回答,我把所有的积分都砸上了。求求各位了!!

据我推测,该校可能是资金链条出问题了,想提前收学费来补充资金。因此莘莘学子在报考学校的时候,也得观察一下学校的实力。
这种现象是极不合理的,我当年上学时,好多同学都拖欠学校学费,学校从来不说要收滞纳金,一些同学的学费是毕业后工作了才用工资还上的。

这种问题应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滞纳金就对合同违约的一方收取补偿的一种方法,谁都有权力收取滞纳金的.不过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牛的学校.从你的说明来看,显然是学校先违约了,且没有合理的通知学生,不应该收取滞纳金,且这滞纳金也明显偏高,一般的滞纳金是日万分之几,月千分之几.你们可以就这个事件,写信到教育部门告状.

注意!这学校绝对有问题,报名时多留个心眼。

首先需要确定一下,这所高校的所有权性质:
1.如果是公办机构,可以向其索取财政、物价、教育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并按此办理;
2.如果是民办机构。那该滞纳金的收取,有格式条款的嫌疑。
不论怎样,各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的乱收费都有管辖权限,可以进行一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