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到凤凰古城:急急急!关于税收筹划事宜,如分支机构、门面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17:41:45
我们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现在做一种商品的代理。我们在写字楼有办公室。
现在想在市里面的其他区开一个门面来销售,应来说就是总、分支机构在同市的这个情况

目前公司就想知道到底是成立一个什么样的分支机构能够较好的避税呢?
是成立办事处,还是分公司,还是个体户,还是一个门面呢?
主要就是想开的门面不用纳税,由我们总公司缴纳就可以了,免得麻烦。大家觉得这样可以吗?

如果开的门面,需不需要办理新的纳税登记呢?

希望有人在类似这样的公司工作,能够给我一点点意见,我是新手,谢谢大家了!!!!

我个人建议还是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比较合适!
1、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其收入是和总机构合在一起计算并缴纳税金的;
2、办事处是不行的,因为只要发生了纳税义务就要办理税务登记,办事处也得交税。个体户需要单独交纳税金,除了个体户本身要交税外,你公司通过这个个体户销售的商品,公司本身也要做为销售交税,等于重复征税了!
所以,只要办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登记就可以。
具体办理步骤:
1、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记;
2、到总机构所在地办理分支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