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高考语文试卷:俗话说:有仇必报,为什么法律就不理解这种天经地义的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20:03:41

法并不否定这样“天经地义”的事,只是让“有仇必报”规范起来。

原始的私力救济,是个人、家庭、家族来实现复仇;文明社会有法来实现“复仇”,对违法犯罪的人采取法律制裁措施,从民事的、行政的到刑事的。

私力救济是盲目的,也是无力的,更可能引起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情况;公力救济有强大的经济、暴力和道德的支持,方便实现也更为公证。

其实法并不与道德,与天经地义矛盾,法是最低的道德。法维护的就是社会秩序、维护道德、维护天经地义。没有法,只有武力才是唯一,天经地义只是强权者的一家之言。

法律当然规定了有仇必报。但由谁来帮你报、以什么方式来报、在什么限度内报、报仇需要经过什么程序都有严格的限制。因为你“报仇”不能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同样的道理反过来,如果哪一天别人也找你报仇的时候,你也当然不想让对方侵害你的合法权益的。

其实不然,法律本来就是有仇必报。只不过后来发展演变成社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一切按它的规则来惩处不合它的规则的人或事,不让报私仇罢了。
至于惩处的力度和结果,由于各种现实因素的存在,不一定符合每个人心里的预期。

没有法律的时候,这种仇是私报,法律就是“公报”,实际也是一种报仇,但是是整个国家为你报仇,这样更加可靠。仇的量报得合适,比较公平

如果没有法律约束,你觉得报仇是天经地仪的事,那每个人都按自己的理解去行事,社会将会是什么样?

了解一下发的性质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