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造句:初中数学~急~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12:37:55
四边形ABCD中,边AB=x,CB=CD=4,DA=5,它的对角线AC=y,其中x,y都是整数,角BAC=角DAC,那么,x=____________.

此题应有两解:

当角ABC=角ADC时,角BAC=角DAC,CB=CD

三角形ABC和三角形ADC全等

AB=AD=5

X=5;

当角ABC不等於角ADC时,过点C分别作CE垂直AB延长线(或AB)於点E,CF垂直AD(或延长线)於点F.

所以CE=CF,BC=CD=4

三角形CEB全等於三角形CFD

BE=FD,AE=AF

AE=AD-FD=5-BE

AE=AB+BE=X+BE

5-BE=X+BE

BE=(5-X)/2

AE=X+(5-X)/2=(5+X)/2

CE^2=BC^2-BE^2=16-[(5-X)/2]^2

CA^2=AE^2+BE^2

Y^2=[(5+X)/2]^2+16-[(5-X)/2]^2

Y^2=16+5X

X=(Y^2-16)/5

在三角形ADC中,1<Y<9,x,y都是整数,

所以Y^2末位数字只能是6

所以Y=6

X=4

因为角BAC=角DAC,
用余弦定理得:
x=5

c^2=a^2+b^2-2abcosα,
在三角形ACD中
CD^2=AD^2+AC^2-2AD AC cosα
在三角形ABC中
BC^2=AB^2+AC^2-2AB AC cosα
代入可得x=5

浙江省初中数学竞赛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省初中数学竞赛(以下简称初中数学竞赛)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一项学科竞赛活动。初中数学竞赛由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主办,学生自愿参加,每年举办一次。
第二条 初中数学竞赛的宗旨是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理念,满足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数学的愿望,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能力和创新的意识,发展他们的数学能力,为培养数学优秀人才,使有数学爱好的学生在数学上获得更好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 参加初中数学竞赛的学生应是当年9年级(初三年级)学生,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以市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初中数学竞赛由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负责管理和实施,并设立初中数学竞赛委员会,由王而冶任竞赛委员会主任,许芬英、施储和张金良任副主任,各市一名数学教研员及省教研室伊红任委员。竞赛委员会下设命题组和实施组,命题组由许芬英任组长、张金良任副组长;实施组由施储任组长,沈海驯、欧益生任副组长。命题组负责初赛试卷的命题和复赛试卷的审核调整(复赛试卷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提供试卷的基础上,根据本省实际作必要的调整后产生)。实施组负责制定竞赛实施规程。
第五条 省教育厅教研室负责命题,试卷印制及分发,复赛巡视、阅卷,以及考评工作。同时接受各市对竞赛工作的监督和评议。
第六条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各市的竞赛工作。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有:
(1)负责组织本市学生参加初中数学竞赛,领卷保管及监督考试,确保公平竞争。
(2)负责安排本市初中数学竞赛监考人员及阅卷人员,并组织初赛试卷的阅卷工作。
(3)负责筹集本市参加初中数学竞赛所需的经费。
(4)负责对本市参赛学生的材料管理和竞赛情况的报送。
(5)受省教育厅教研室委派监督和观察其他市考试过程。
(6)监督和评议省教育厅教研室有关初中数学竞赛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竞赛程序
第七条 每年12月由省教育厅教研室向各市教育局教研室发下一年度组织参加全国初中数学竞赛初赛的通知,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第八条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组织本市学生报名参赛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厅教研室报送参加初赛的人数。各市参加初赛的人数不超过该市当年9年级(初三年级)学生总数的8%。
第九条 初赛考点的设置由各市根据本地情况决定,每个考场30人,应编制考号,并严格考试纪律。
第十条 参加初中数学竞赛初赛的学生在统一时间到当地所设考场参加初赛的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进行统一阅卷、复评。
第十一条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在复评的基础上,根据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复赛学生的名单;复赛学生的名单于初赛后一星期内报送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教育厅教研室发出省初中数学竞赛复赛通知。
第十二条 全省参加复赛学生的总人数为800人。其中220个复赛名额平分到各市(每市20人),其余580个复赛名额将根据当年全省参加初赛学生的总人数和各市参加初赛学生的人数,按比例确定到各市。
第十三条 参加初中数学竞赛复赛的学生在统一时间到市教育局教研室统一设定的考场参加复赛考试。初中数学竞赛复赛的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省教研室将派专人把复赛试卷于竞赛当天复赛前送到各市考点,并作为巡视老师,考试结束试卷装订密封,并于当天把试卷送到指定地点。
第十四条 省教育厅教研室将复赛试卷重新编号、装订,并将试卷送到指定的阅卷地点。复赛试卷的阅卷由省教育厅教研室组织实施,阅卷老师由省、市教研室教研员组成。根据复赛成绩,评出初中数学竞赛一等奖150名,二等奖250名。初中数学竞赛三等奖设400名,为鼓励和保护参赛学生的积极性,将根据各市报名参赛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各市应根据本市参赛学生的复赛成绩以及初赛的成绩进行设奖。得奖学生的初赛、复赛试卷保留3个月。
第十五条 凡参加竞赛违反纪律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资格。凡进入复赛而又未能参加复赛的学生,自动失去获一、二等奖的资格。
第四章 命题及命题原则
第十六条 初中数学竞赛的命题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7~9年级)的理念、内容和要求为基本依据,并在能力上作适当拓展,着重考查学生对数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数学知识的能力。初赛试题的难度接近或略高于初中数学学业考试(或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较难部分试题的难度,并适当强调知识的覆盖面。复赛试题的难度略高于初赛试题的难度,不强调知识的覆盖面。
第十七条 每年各市可统一选送20道试题,于1月初送达省教育厅教研室,供命题组选用。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八条 初中数学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专业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由省教育厅教研室向每一名一等奖学生的主要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1名学生只设1名优秀指导教师奖。
第十九条 团体奖以学校为单位设置,统计该校参加复赛学生中前5名学生在复赛中的成绩来评定。每年设10个团体奖。获团体奖的学校由省教育厅教研室颁发奖牌。
第六章 经 费
第二十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和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折价费[1998]224号浙财综[1998]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参赛费。所收参赛费按一定比例,在省、市、县(市、区)教研室分割使用,主要用于命题、制卷、分卷、领卷、监考、阅卷、交通等竞赛组织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每年初中数学竞赛的时间,由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另行通知。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分会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