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雷接地培训课件:求法律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20:39:54
陈某跟同伙非法拘禁过一个人,拘禁的时候对他不错。后来陈某被捕,他的同伙还没抓到。公安那里说抓不回来不能判.请问以后就是抓不到了怎么办?陈某难道要一辈子出不来??求求好心人帮忙。

公安的说法是不对的。同伙抓到了,同案处理。同伙没抓到,对陈某也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审查起诉,按陈某罪行大小追究责任。这是有法律规定的,放心好了。不会一辈子出不来的。

实践中通常确实是这样的,同案的主犯未归案,是不会进行审判的;但这也不一定,也有的案件案情能查清的会先审判.
即使是第一种情况,陈某也不会被关一辈子的.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办案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如下法律规定可供你参考: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的,也就是说陈某可以先取保候审,暂时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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