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气台风苗柏:逮捕后的羁押期间最长为多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0:54:16
是7个月还是9个月?
如果算满两次补侦的话(每次一个月),那就应该是9个月才对吧?

这个羁押是指生效判决前吗?
以前曾经算过,能达到三年左右。
已经很久不做刑事案件了,准确的数现在无法提供了。

不知道

24小时

如果说逮捕一旦得到决定或者批准,就意味着嫌疑人将受到长达二个月的羁押的话,那么,二个月的羁押期限届满以后怎么办呢?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在逮捕所直接带来的二个月的羁押状态结束之前,是否继续羁押以及羁押期限的确定问题,要由“上一级检察机关”或者“省级检察机关”加以审查批准。一般说来,这两种检察机关有权针对不同的情况批准延长羁押期限三次,最长可达5个月。在作出这种延长羁押期限的决定时,“上一级检察机关”或者“省级检察机关”都采用了极为简易的行政式审查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其负责侦查的案件,需要延长羁押期限的,应向同级检察机关提出延长羁押期限的意见,并提供“简要案情”。同级检察机关审查同意后,层报上一级检察机关或者省一级检察机关批准。省一级检察机关和最高检察院负责侦查的案件,有权自行直接决定延长羁押期限。省级检察机关以下的其他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需要延长羁押期限的,则由侦查部门报上一级或省级检察机关批准。

如果算上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部份,肯定不止九个月了,具体要几个月,你算一下就知道了,而且在现在很多情况下,公安和检察会有很多方式来延长期限的。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13个月25天,这是逮捕最长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