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流行的衣服:什么是四源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2 06:30:20

安吉拉转发有关四源费的问题

  开发商应具备以下几个证:1.土地证2.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3.规划许可证4.用地许可证5.开工证以及房产证等等.

  如果按你说的情况, 经咨询了我司市场部,他们说很可能是开发商欠着市土地局的钱, 所以只能接临时水、电。临时水、电价高,购房者不应多交这部分钱,至少应按正常
  水、电价格计。

  另外,现在已经不叫“四源费”了,改叫“基础设施配套费”,该费用中含“四源费”了。

  "四源"费的征收标准如下:

  1.非住宅项目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用量一次性计收,初步设计中未提出"四源"用量的,由设计单位补报。建设单位不能自行确定"四源"用量。按初步设计用量:
  (1)自来水厂建设费每日用水量每吨830元。
  (2)煤气厂建设费每日用气量每立方米600元。
  (3)供热厂建设费每小时供热量每4.18百万千焦35万元。
  (4)污水处理厂建设费每日排污水量每吨800元。

  2.住宅(不包括附属设施)按实际建筑面积一次性计收:
  (1)自来水厂建设费每平方米9元。
  (2)煤气厂建设费每平方米22元。
  (3)供热厂建设费每平方米23元。
  (4)污水处理厂建设费每平方米8元。

  住宅的附属、配套设施按非住宅项目收费标准征收"四源"费。 "四源"费中,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建设费必须缴纳,其余两项,用一项收一项,不用不收。 "四源"费中,自来水厂、煤气厂、供热厂建设费,分别由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征收;污水处理厂建设费由北京市市政总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征收。 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以前,应与市公用局、市政局共同确定"四源"供应的可行性;在审批初步设计以前,根据设计要求及"四源"供应能力,与市公用局、市政局共同落实所需"四源"供应方案;初步设计审定后,与"四源"主管单位签定提供"四源"的协议。协议签定后,由"四源"主管单位根据规定核定应收的"四源"费数额,开具"四源"建设费缴纳凭据。建设单位在办理"四源"报装手续前,持缴纳凭据将"四源"费缴入建设银行西四支行。缴纳数额不足20万元的,一次缴清;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在办理报装手续前缴纳60%,其余40%在年度"四源"供应计划确定后,接用"四源"前一次缴清。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普通商品住宅缴纳"四源费的办法是将各类配套建筑及拆迁用房折算到商品住宅中去,按每购买一平方米商品住宅,缴纳自来水厂建设费12元、污水处理厂建设费10元、煤气厂建设费28元、供热厂建设费30元计算,用一项缴一项,由开发公司负责代收代缴。 对危旧房改造小区,"四源"费只征收新增加用量部分。为了便于计算,住宅按新增加建筑面积征收,原有的住宅面积予以免收。非住宅按新增加用量计收。免征的"四源"费作为市政府对破旧危房改造的投资。 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四源"费后,"四源"主管单位负责提供相应的"四源",不能按协议供"源"的,应退还已收缴的"四源"费及利息。 应缴纳"四源"费的单位,如不缴或欠缴,"四源"主管部门将不予接通相应的"四源"设施。 对于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如果在建设单位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确定的地价款中,包括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京计基字(1994)1052号文规定,地价款交够40%以后,建设单位可以凭"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转正单"办理临时"四源"接用手续;地价款全部交齐后,由市计委出具不重复缴纳"四源"费证明,有关供源单位给予办理"四源"正式报装接用手续。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房地产税有关政策和征管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