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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1 03:06:48

1.涉外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依据《涉外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1.1 涉外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1.1.1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

  1.1.2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1.1.3 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

  1.1.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1.1.5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1.6 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1.1.7 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1.1.8 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1.1.9 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1.1.10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2. 合同视需要应当约定的条款

  该类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合同当事人对于风险较大的合同,应当对履行标的所承担的风险约定界限;必要时应当约定对标的的保险范围。二是对需较长期间连续履行的合同,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当约定合同存续的有效期限,并可以约定延长合同期限和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当然,对于这些条款的确定,必须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对此的限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必须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有关的规定。

  3.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

  《涉外经济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法律适用条款、担保条款、有关不可抗力范围条款、违约金条款、关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条款、关于支付金额的利息的计算方法条款和有关解除合同的条件条款等。

  4.涉外经济合同的分类

  涉外经济合同种类繁多,依其性质与内容可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4.1 商品流通类:

  这类常见的有:中外货物买卖合同、货物销售合同、售货确认书等;

  4.2 合作协作类:

  这类常见的有:合资经营、合作生产、销售代理、独家代理、工程承包、承包经营等;

  4.3 产权的使用或转让类:

  技术转让、专利转让、商标转让等;

  4.4 运输、保险类;

  4.5 其它类:

  指涉外经济活动中为了某种特殊需要而订立的专项合同。如劳务、备忘录等。

  5.合同拟订时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5.1 订立合同条款要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对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合同的条款。

  5.2 合同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无论合同的准据法是何国的法律,合同都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5.3 对容易寅起争议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标准、规格等给予合理的、明确的规定。

  5.4 对履约的期限、地点、方式等要给予合理的规定。如对方出资的方式、期限等必须明确,不可以模棱两可,或给予对方以无限拖延的机会。

  5.5 对支付方式、货币种类等问题的规定,必须有国际眼光,参考汇率浮动可能给我方带来的影响以及支付的不同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利息增减等因素。

  5.6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必须具体明确,要针对外商最易违约的问题,以及违约后给我方可能带来的损失,有的放矢地加以规定。

  5.7 对外商提出的免责条款要慎重研究,搞清其范围、意图,不可同意外方过宽的免责范围以至于将其应承担的责任也规定为免责。

  5.8 对于争议解决的方式、地点、准据法的确定要充分重视,不可轻易放弃自己的要求去选择自己对之一无所知的其它国家法律为准据法,尽量选择我国法律为准据法,在我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若达不成协议,可选择一中立第三国的法律及仲裁机构。当然也不能排斥在对方当事人国空进行仲裁或诉讼,这要从各方面的因素来考虑。

  5.9 条款的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由于不准确而引起来不同的解释,行亠前后要一致,条款之间要逻辑严密。

  5.10 注意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由于中外文本具有同等效国,如果外商在外文文本中使用一些含义特殊的词语,发生争议,我方就可能吃亏。

  6.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和总值两项基本内容。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包括计量单位、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例如:印度黑花岗岩荒料每公吨CIF Madras (印度马德拉斯港)1,200美元。

  规定价格条款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合理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偏高偏低;

  根据船源、货源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

  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必要时可加订保值条款;

  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办法,避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

  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

  如交货品质、交货数量有机动幅度或包装费另行计价时,应一并证明机动部分作价和包装费计价的具体办法;

  单价中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和港口名称必须书写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

  完整的价格条款的内容包括价格术语、价格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音位价格金额、装运港或目的港名称。现就价格条款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分述如下:

  6.1 贸易术语(Trade Terms)

  又称价格术语、价格条件等,是用一个简短词语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表达贸易中的价格结构及合同双方在贸易中应尽的义务,是国际贸易中构成单价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特定的价格术语都相应规定了贸易双方的责任、风险、应支付的费用及各自应办理的手续。它不仅反映了商品价格,而且是一种成交条件。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产生的,反过来,它的出现又推动了贸易的发展,它的广泛运用对于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节省费用开支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国际商会的《Incoterms 1990》版本归纳的13种贸易术语,其中8种是在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交货,即: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F.O.B. (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商业汇票是交易双方依据购销合同等方式而签发的由承兑人承兑的一种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到期无条件承兑,事后由承兑人予以承兑的汇票。
商业汇票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风险,银行汇票则银行垫付,而付款人无力支付时,收到票据方则作为短期借款处理的,其可以票据贴现的。而到期的本息计算则为:票据面值×票面利率×汇票期限÷12 这是我的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