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两地社保合并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7:43:32
我在2004年同时在东莞,深圳两地买了社会保险(现在的社保没有联网,可两地同时交),现在,我想将保险转回南昌,问题是:

将两分保险转回去以后,交保年数是否可以累加? 知道的请赐教,
如果不行的话,只要退掉其中的一份,

对于你所说的退保问题,我有些不理解,因为养老保险是不存在退保一说的。两地保险出现重复的现象在目前我国社保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是普遍存在的,这不是你的原因,而是制度的问题,你大可放心,你的保险是可以转移并合并到一个帐上的(因为你的保险帐号是你的身份证号)。合并后个人帐户累计金额累加,而缴费年限则不然。具体转移手续你可到当地社保机构咨询,他们会给你满意答复。

交保年数不可以累加,可以叠加,也就是年限都是一样的,但可以把缴费基数叠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