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尔尼599视频教程:我是2003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现在单位要实行买断,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买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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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有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你可根据你爱人的情况,确定她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得与你爱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企业还要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按《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5年8月4日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发放,即: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该单位2004年7月就全部停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交到2004年底也停了的做法是错误的,你爱人在医疗期内或医疗期外,要求恢复工作是她的权利,单位认为不能胜任工作可给其做劳动能力签定,或调整工作,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实际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算一年)给予一年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书面要求单位限期恢复工作,补发工资等(邮寄最好特快专递),若单位仍不理睬,即向当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补发克扣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补交所有社会保险。如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因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