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标语:关于经济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22:00:47
我本来在1个公司工作了6年了,后来该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将公司的部分业务转让成立了1个新的公司,原来公司占有34%的股份,我们部分员工也变成新公司的员工,现在在新公司的工龄是重新开始的。问:现在我们与原来的公司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那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要求原来的公司支付经济赔偿?(我们与原来的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原来的公司应该给你们经济补偿金。不论你们和新公司有没有劳动关系,原公司与你们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所以应该按照国家法律之规定:
1、由公司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给员工书面通知;每延迟一日,应按照上月工资标准,给予员工一日工资作为补偿。
2、由于公司原因,由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