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轮大卡车安卓版:问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07:46:45
我叔叔开了一家夜宵店,有一次里面的员工下班回家(大约在凌晨吧,因为是夜宵店,所以是晚上上班。)被车给撞了,撞成脑溢血。
我叔叔已经为此赔了5000元。请问,我叔叔是否要为这位员工的伤负责呢?
如果回答正确可以有追加分~!
谢谢。
如果要负责,负的责任大不大呢?

这名伤者,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伤.所以你叔叔应当按工伤规定,给于相应赔偿.

上面说法是不正确的,工伤的范围是在上班和下班的途中,或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都算作是工伤,当然自惭的除外。是不是工伤这就要看这个员工是否是在平常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的。如果是,工伤是肯定的,但是你叔叔赔偿的金额是有标准的,不是无休止的赔偿。如果这名员工下班后没有按照日常回家的路线回家就不能算是工伤了,这需要专业部门来鉴定。

工伤当然要承担责任了。

当然要负责。
那员工在你店里工作,已与你形成了劳动顾佣关系。
所以你叔叔要负责

偶不是搞法律的,可能不专业。

属于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不用,因为是下班了,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