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va音响使用说明书:急求!信贷抵押业务的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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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上面的那些兄弟手说的太复杂了。还是简便一点有利于阅读!

  如何办理信贷抵押的程序

  具体的问题可咨询0733-8269075,因为可以根据你的实际问题来解答
  借款人申请住房担保贷款(可到房地产大厦一楼商务中心处办理)
  1、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2、借款人及家庭成员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3、首期房款确实的凭证
  4、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房产的清单、权属证明、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授权书等
  6、房屋所有权总证
  7、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他项权利登记 注:房屋有租赁行为的,须提供《房屋租赁许可证》
  (一)私房他项权利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抵押许可证明 3、有效的身份证件 4、房地产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可以证明抵押物价值的资料。(如:评估报告或抵押双方确认抵押物价值的协议) 6、以共有房产抵押的须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房屋的书面证明;夫妻共有房产须提供承诺;委托办理的须公证
  (二) 自管产他项权利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抵押许可证明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 5、房地产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的相关文件: * 国有企业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 集体企业须提供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文件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 三资企业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文件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文件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7、可以证明抵押物价值的资料。(如:评估报告或抵押双方确认抵押物价值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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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一般规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有些银行是要求律师进行见证的,借贷双方签名确认)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需到当地的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要7个工作日左右才可以完成);
5.待他项权证办妥后,信贷员打印放款通知书交由会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以下是个人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女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55岁;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_^

请参考工商银行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商银行抵押贷款管理,保证贷款安全,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集体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及我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向工商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和其他贷款。
个体工商业户向工商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时,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愿以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的一种贷款担保形式。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银行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补偿。

第四条 办理抵押贷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银行有关信贷规章、制度、原则,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二章 抵押贷款的申请和审查

第五条 抵押贷款由借款方提出申请,并向银行提供以下需要审查的资料:
(一)借款方的有关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物清单及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所有权证明;
(三)银行需要审查的其他有关抵押物的资料。

第六条 下列财产可作为抵押贷款的抵押物:
(一)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有价证券;
(三)能够封存的流动资产;
(四)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第七条 下列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
(一)归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
(二)集体福利设施;
(三)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四)不能强制执行或处理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财产。

第八条 借款方必须对抵押物拥有财产处理权。
以共有财产作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证明,并以借款方所有的份额为限。

第三章 抵押贷款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第九条 抵押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即可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贷款合同必须由借贷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凭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 抵押贷款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抵押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及归还本息的方法;
(二)抵押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现值、有效使用期及质量完好情况;
(三)抵押率;
(四)抵押物的保管方式及保管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抵押物的处理方法;
(六)借贷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抵押贷款合同及有关资料,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内,对易受灾害侵害的抵押物,借款方应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银行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银行可以从保险赔偿金中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三条 抵押物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贷款利率,分别按照相应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和其他贷款所规定的利率办理。

第十五条 抵押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最长不超过一年,固定资产贷款一般为一至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贷款要按期归还,一般不得展期。

第十六条 抵押物的抵押率,根据物品在抵押期内的折旧、价格变化及处理费用等情况确定,一般不得超过抵押物现值的70%。

第十七条 抵押贷款可贷额的确定以抵押物现值为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抵押率计算。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管

第十八条 动产抵押物属于体积小、价值大的贵重金属及有价证券一般由银行保管;因保管支付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其余的动产、不动产抵押物由银企双方封存,原则上由借款方保管。

第十九条 借款方对由自己保管的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银行的检查。

第二十条 银行对由自己保管的抵押物,要妥善保管,不准动用,如因银行过错造成抵押物的损坏、丢失,由银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以有价证券作抵押物的,在抵押期内,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款方与银行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二十二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内,借款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

第五章 抵押贷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 抵押贷款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达成之前,原抵押贷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四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贷款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借款人死亡或宣告失踪,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

第二十五条 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后(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抵押贷款合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和抵押物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银行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一)抵押贷款合同期满,借款方无故不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
(三)借款方被宣告解散的。

第二十七条 抵押物处理所得款项,依下列顺序和原则分配:
(一)支付处理费用和与抵押贷款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偿还借款方所欠贷款本息。

第二十八条 处理变卖抵押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银行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也有权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直到还清为止;处理变卖抵押物其价款超出偿还部分,应退还借款方。

第二十九条 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挪用贷款,银行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返还相应价值的抵押物,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第三十条 抵押贷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订,解释、修改亦同。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本行公布的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银行贷款流程
借款单位必须具备的几项基本条件:
1、 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力,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会计报表,依靠本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划盈亏,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3、 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 遵守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 产品有市场;
6、 生产经营要有效益;
7、 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8、 恪守信用等十余项内容。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即原应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偿还,没有偿还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2、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
3、 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等等。
申请贷款情况说明书
要求填写两份,加盖公司公章,提供法人的人名章以及法人委托他全权办理贷款手续的委托书,企业法人的概况。
借款申请表
填写并按照所需提交书面文件的细目准备材料:
1、 法定发证机关办理的年审合格的本企业贷款证;
2、 贷款申请报告。报告载明了下列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主营业务及企业介绍;企业法人概况,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专业职称、曾经从事的职业及职务、有何业绩等;详细写清借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途径及担保形式,以及附上项目可行性报告、购销合同等;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货币资金、存货量、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总资产、本期净利润以及最近一年累计利润总额;
3、 财务报表。包括两方面内容: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 有关证件、证明(借款人、担保人均须提交)。这些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其复印件;法人身分证及其复印件;如有其他人代替法人签字,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有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5、 保证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即保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保证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保证单位同意保证的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6、 抵、质押担保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如:抵押、质押物的详细目录和产权或所有权证明;抵押物和动产质押物价值证明;抵押物和动产质押物经银行指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权利质押物鉴定书;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证明文件和证书,等等。
等待银行受理、审批
一般情况下,银行自受理之日起,会按照法定的答复期限(短期贷款20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130个工作日)为银行信贷部门审议贷款时间。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女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55岁;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_^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上面有叙述核定的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