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娃格林手机高清壁纸:约定的报道日期已经过了半个多月了,没人向我要违约金,是不是不会要了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1 15:18:54
签了协议,协议里面没有提到违约金,我打电话说不去那里了,他们向我要违约金,我没给。我也没去那里工作,约定的报道日期已经过了半个多月了,到现在都没向我要违约金,是不是不会要了啊?还有有什么时限或者是什么特别的规定啊?哪位可以指点一下。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即使签约双方在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法定计算,即若对方提起诉讼,你仍需按法院判决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你是违约的一方,《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即两年内对方都可以向你追讨,楼主还是好自为之吧。

时效两年。在此期限内对方随时可能主张。

我现在情况与楼主差不多,不过对方没提要违约金,只是坚决不同意我违约,但我肯定是不会过去那里工作的,我现在离报到日期还半个月,档案已经在那边,也不知道那边会如何处置,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