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ust student center:一个关于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17:56:06
甲乙两人是兄弟并且还有一个母亲,甲有两个房子、一个儿子。甲的母亲名下也有两个房子。现在甲先死,母亲后死。
问题是,甲死后的继承人是母亲和儿子,那么母亲死后继承人除了乙,甲的儿子可以当作代位继承人吗?如果是甲的亲生儿子怎么处理,如果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怎么处理?请给出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这条法律,只有甲的亲生儿子有权继承.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无权继承.

甲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但是我国的法律没有对亲生或是继子进行区别对待,继子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因此也可以代位继承祖母的财产。

甲先死,则甲财产的继承开始。法定继承人为他的母亲,儿子。甲的母亲死后,法定继承人是乙,甲的儿子作为甲的代位继承人也能参与继承。(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能继承。(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继子女与亲生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当母亲死后,甲的儿子是完全是有代位继承权的,可以和婚生,亲生子女一样具有平等继承权!

甲的亲生儿子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均有代位继承权,份额共计为其母亲就得的分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