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世界气象日主题:对法院的二审劳动争议判决明显不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4 18:36:50
五年前我是江苏新闻事业单位工作,之前工龄已经有十八年,广东一新闻单位希望我前去工作,并向我当时的单位出具了作为"正式职工"的证明,事先也有书面的"享受本单位正式职工一切待遇"的文字,可是在三年后合同到期,对方口头延期两个月后突然又解除合同,并在二审法院开庭时突然说我进单位没有有关方面的手续,我当时被单位派驻上海工作,明明在双方协商进该单位工作时讲明一切手续由调入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现在却说我没有办手续了(事先没有任何人提起过),我在千里之外也从无所知.法院竟也采信了这种说法,请问这到底是谁之责任?现在已经到了二审,有谁能指点我该怎么做?我在当初劳动仲裁不服后,聘请律师向区法院上诉,后被上诉方又向市中院进行上诉,市中院判决明显不公.现在我已经基本搞清仲裁和法院都没有处理的有关社保金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归哪个部门管(据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内部规定仲裁不处理),我现在要问的是:还有其它一些问题,二审法院法案明显不公,我该怎么办?!我的律师建议我申诉,律师说该向省高院申诉,法律咨询中心认为我该向广州市检察院申诉?我到底该怎么办?请问还能不能申诉?申诉期限有多久?
我原来聘请的律师也认为市中院判得很不公,认为我应该对原来起诉未审的重新上诉,对判决不公的进行申诉.可是却不再来跟我说具体的内容了.请问是不是应该再一次委托、支付律师费他才会来帮助我呢?

申请再审。

支持你

期限两年。但该再审程序不象二审。即使你申请,也很难启动再审程序。你需要找出判决中存在的严重错误。理论上申诉是没有期限的,但一般也掌握应在两年之内提起。